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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myGod!這真的是人想出來的賠償方法嗎?
"王子同學,請看清楚了,我是你的同類,不是一隻小動物,所以完全不具備充當寵物的條件!"
"嘿嘿,怎麼會不具備呢?你看看你——小小的腦袋小小的身子,細細的胳膊長長的腿,圓圓的眼睛紅紅的嘴,怎麼看怎麼都是一隻沒長毛的猴子嘛。"
天,要瘋掉了,居然說如此嬌小可愛的我像只沒長毛的猴子?
"那你就是一頭鼻子整容了的非洲象!哼!"
"呵呵,我噹噹非洲象是沒什麼啦,不過真正的非洲象們應該會咬牙切齒地甩著長鼻子來攻擊你吧,因為——你把這麼帥的我加入到它們的行列裡去,完全把它們所有象類的光芒都蓋過了,把它們全部都比下去了,自尊心很強的它們絕對是非常不爽的了!哈哈。"倒!真受不了這麼自戀的人,白長了一張那麼好看的臉!
"哈哈,你還是別'倒'了吧,你再怎麼'倒',就是'倒'到西班牙去也還是得賠償我!"汗,他難道是我肚子裡的蛔蟲嗎?居然可以猜到我心裡面在想什麼?!
"請問:除了頂替那種寵物猴當你的寵物外,就真的沒有別的賠償方法了嗎?"我喪氣地問他。
"NO!NO!NO!NO!NO!"他把頭搖得像撥浪鼓,表情堅決得好像完全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
要死了,這傢伙還真是不講理!我堂堂一個有自尊的大活人怎麼可以當別人的寵物任由人使喚呢?但是……等等!如果當了他的寵物的話,我就可以住在他家、吃在他家、享受原本屬於那隻寵物猴的待遇了吧?現在的寵物不是比人都要過得好嗎?尤其是身在富貴人家的寵物。而且我爸爸媽媽早就飛到天堂去了,真正屬於我的那個家早就沒有了。身在表舅媽家的日子比菲傭還要悲慘,受餓捱打是常事,這次回去保不準會被她打死。反正我是知道她根本沒有收養我的心,我在外面是死是活她都不會管的,她只不過是看中了我父母那套還能賣點錢的房子和我這個免費勞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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