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晨曦要處理的這個離婚案子的客戶,和她約在一間五星級飯店頂樓的西餐廳碰面。
顏晨曦騎著腳踏車來到飯店,她此時正牽著腳踏車立在飯店大門旁的車道,用她那雙美麗的大眼梭巡著可以停車的地方。
她找了老半天,實在找不到可以放腳踏車的地方,但她又不敢隨便亂停,生怕腳踏車會被偷,她就曾掉過一輛,害她多花了兩千元重新買。
她看見飯店門口的侍者在替顧客泊車,她也算是這飯店的客人,那就讓侍者替她服務吧。
等車道沒車後,她將腳踏車牽到飯店門口,禮貌的朝侍者微笑說道:「先生,麻煩你。」
見顏晨曦牽著腳踏車站在面前,侍者不禁傻眼,他愣了一下才懷疑地問:「小姐,-是要……要泊車嗎?」
「嗯。」顏晨曦點點頭。「麻煩你。」
侍者此刻的神情由僵硬轉為啼笑皆非,「小姐,很抱歉,我們……我們不泊腳踏車。」
「不泊腳踏車,為什麼?」顏晨曦認為這沒有道理。「你們不是為飯店的顧客服務嗎?」
「是啊,本飯店標榜顧客至上。」侍者語氣凜然。
「那我也是顧客,你為什麼不替我服務?」律師的性格就是據理力爭,顏晨曦理所當然的問著。
侍者一聽,連忙解釋道:「小姐,-不要誤會,我不是不幫-服務,而是我沒泊過腳踏車。」
「原來是這樣啊。」她接受了他的解釋,接著又說:「先生,凡事總有第一次,麻煩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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