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長沙人吃鴉片煙的風俗,比較各處地方實在有猛烈的進步。無論大街小巷,隔不了五六家人家,一定有一爿煙館。而且最講究吃老槍;無論甚麼有錢的闊人,在家裡總不能過癮,非得上煙館裡去吃那已經抽熱了的老槍不行!無論是甚麼破床爛席子極不堪的地方,挑蘿抬轎擔糞的人齊集的所在,只要有一杆老槍出了名,一班王孫公子、富商闊老,都得去試一試的。
據光緒二十八年的調查,保甲局裡所發的煙館門牌,城裡有三千八百五十戶之多;城外也有九百多戶。那時長沙城裡有四大名槍:一枝叫做牙骨槍;一枝叫做蝦蟆槍(又名駝背槍);一枝叫做玳瑁槍;一枝叫做韶槍。曾經有人徵聯道是:“牙骨蝦蟆玳瑁韶名槍四大”,是懸之國門不能增減一字的。據說蝦蟆槍、韶槍兩枝,同為善化縣的差人陳又滿所有;陳又滿在都正街開了一爿煙館,專靠這兩枝槍大發其財;後來就不肯輕易給人吃,只應酬老主僱。當時就有幾句口號,道是:“駝背一枝花,韶槍也不差;若要想得吃,喊我三聲又滿爹。”後來因為這口號得罪了長沙府的大少爺,尋個錯處,把陳又滿上站籠(又名立枷,是個四面都是木柵欄的籠子,一面有門,可以放人出入。施刑者強迫受難者在籠內長時間保持站立姿態,一般都要使用兩到三天。站籠的上部是木枷,也就是兩塊一寸厚的木板,每塊的一邊兒都有大小兩個缺口,合起來,剛好卡住受難者的頸部和兩手,籠的總體高度高於人身,離地卻有六尺,受難者被強迫站在幾塊磚上,施刑者根據用刑力度的需要增減磚的數量)站死了。陳家的人,還是靠這兩枝槍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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