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高高興興回到家裡,為了不打攪家裡其他人,我把自己關在洗手間裡,一直學習到凌晨三點才去睡覺。早上六點半,我硬撐著起來抄寫那篇文章,我先看了一遍莉拉漂亮的圓體字,那是她在小學時就已經定型的,她的字型和我非常不一樣,我的字型已經更簡潔、更小了。那頁紙上的句子真的都是我寫的,但更加清晰——刪掉的部分、句子位置的改變,還有補充的地方,讓我的表達更加有效。她的筆跡給我一種感覺:就好像我從自己身上逃開了,現在奔跑在自己前面一百米的地方,充滿了能量,非常和諧,是落在後面的那個我所不具有的力量和協調。
我決定保留莉拉的筆跡,不再自己抄寫。我把那篇文章帶給了尼諾,就是想在我的語言中保留她的筆跡,一種可見的痕跡。他在看那篇文章時,眼睛眨了好幾次。最後,他帶著一絲憂傷說:
“加利亞尼老師說得對。”
“她說什麼?”
“你寫東西比我寫得好。”
我很尷尬,說那不是真的,他又把那句話重複了一遍,然後轉身走了,連招呼都沒有打。他甚至沒有告訴我,雜誌什麼時候出來,怎樣才能獲得那份雜誌,我也沒有勇氣問他。他的態度讓我很厭惡,加上他離開時,我從他遠去的身影中看到他父親走路的樣子。
我們這次見面就這樣收場了,我們又一次都錯了。尼諾有好幾天對我都很排斥,就好像我的文章比他寫的好是一種錯、一種罪過。我覺得很生氣,但有一天,他忽然出現在我面前:有血有肉,真的是他。他問我能不能和他一起走走,我冷冰冰地說,我有事,我男朋友會來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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