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是七月,算是我的一時興起,沒有惡意,也沒有預謀,就只是衝動罷了。
我們去北邊,整個密歇根州就像個連指手套的形狀,他們口中說的“北邊”就是手套的指尖。位於密歇根湖畔的“海港灣”是座寂靜的老漁村,鮑伯在那裡有棟小木屋。這座質樸的小屋離鎮上好幾英里,而幽暗的湖泊只適合釣魚,不適合游泳。鮑伯一定是腦子有問題,才會覺得大家都會想在暑假時到這種鳥不生蛋的地方度假,更不用說當時十三歲的女孩子了。跟我年齡相近的,只有鄰家一名十歲的女孩,叫特蕾西。
連續三天的溼度都讓人發悶,我們碰到前所未有的熱浪,吹冷氣也無濟於事。鮑伯跟我媽去電影院看《西雅圖夜未眠》,鮑伯叫我一起去,還拜託了我半天。“來啊,妹子,我買爆米花給你吃,哎呀,再加一些薄荷巧克力也行。”
“我討厭薄荷巧克力。”我盯著少女雜誌,不肯看他。
他裝出失望的表情,但我知道他也不想我跟著去,他就是這麼虛偽,或許他根本希望我死掉……最起碼,被送回亞特蘭大也好。
昨天晚上我打電話給我爸,他們那邊比我早一小時,他才打完高爾夫球回來。
“喂,我的寶貝女兒還好嗎?”
我捏捏鼻樑。“爸,我很想你,我們什麼時候才能去亞特蘭大呢?”
“寶貝,隨你愛什麼時候就什麼時候,要看你媽吧,你也明白吧?我要你回來,你媽也要回來,你們兩個都是我的寶貝。親愛的,你會勸勸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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