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總覺得,只用“gay”或“拉拉”來標籤一個人,是一件挺奇怪的事。因為在我眼中,他們往往是“一個聰明好看又天真的人”, 或是“經歷很豐富,並且有趣的人”。
要寫的W小姐,就是這麼一個很值得交往的人。PS:她愛女生。W小姐是我上大學本科時的下鋪。她是廣東人,講話總帶點粵語腔調。
我們倆都算是獨來獨往的人,所以並不如一般宿舍裡的上下鋪關係那麼親暱,只是會在逃課、非典封校時翻牆溜出學校、晚上跑出去通宵上網……這類當時對於大學女生來說很不乖的事情我們總能達成共識,並在相互掩護中,形成某種特殊的“革命情感”。
入校時的軍訓把我們兩個懶人第一次緊密地聯絡在一起。我因為早上起不來床,於是經常找藉口不參加訓練,而她因為“怕把面板曬黑”,也經常裝病。
軍訓的後半期,我們接到通知,說第二天要去郊外“拉練”,目的地是某部隊駐地,還安排了打靶體驗。一部分同學為此很興奮,但我倆一聽說要早上四點起床,並且要走四五個小時才能到目的地,就一致決定不去。
早已拿我倆沒轍的教官同意了我們的缺席,但當時已經被任命是“代學生會會長”的女生來我們宿舍,企圖以“系裡保持隊形整齊”為名,遊說我倆第二天“務必要出席拉練活動”。
“這種事情對於每個人來說是多麼寶貴的經驗啊,可能一輩子就這麼一次,你們倆就這麼錯過了,以後想起來一定會後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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