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女人的第一部小說都是寫自己。張愛玲、蕭紅、波伏娃、杜拉斯……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第一部出版的小說《結婚話語權》,讀者統統知道作者就是書中的那位梅林,第二部也逃不出自我,想要編都逃不出籠子,所以最後我乾脆正本清源,摘下面具,把故事中的主角還原成我。故事中的人都健在,因為所寫都真實,可以對簿公堂。其實寫的目的,就是想和自己、和故事中的人一起直面靈魂。儘管如此,對於這一章的故事,我真的是寫了又刪,刪了又貼上上……連我自己都不相信它是真實的。
每個人的內心總是深深埋藏著一些東西,這些東西埋得即使不像給自己挖了個墳墓那麼深,也能把自己埋個半截,爬出來需要漫長的時間,要最老大的勁兒。關於兒子的父親雲、關於我的親妹妹和雲的關係、關於患癌症的前前後後一些最難動筆寫的東西,歲月的塵沙,抖落了十幾年,我才在電腦上將它們敲打出來。
創造生命
和吉姆的婚姻,可惜沒能克服文化的差異,沒能跨過德國的經濟危機。
我在人生慌不擇路的時候陷入了雲的情網,陷入情網的女人都會給自己的行為找藉口,都會奮不顧身,我也一樣。我決定和雲生一個孩子,這是抽刀斷水,徹底斷了我和吉姆的婚姻。我做出這個決定是在1998年9月25日,星期五,德國總理大選的前兩天,社會民主黨的最後一場選舉集會上,我被激情淹沒了,我要砍掉吉姆和我的小資優勢,斷了自己的後路,我要和一個一無所有的中國人生一個孩子,一起從零開始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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