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秋高氣爽的日子(那時米拉十九歲),米拉正走在校園裡,一個又高又瘦、舉止靦腆的男孩走過來和她說話。他叫蘭尼,和米拉同上音樂理論課。她在課上也曾注意過他,他看上去很聰明,對音樂也很瞭解。他們簡短地聊了一會兒。突然,他很唐突地約她出去。她吃了一驚。她看著他的眼睛,那雙眼睛亮閃閃的。她喜歡他的笨拙和率真,明顯不同於那些假情假意、圓滑世故的年輕男人。於是,她答應了。
約會之夜,當她梳妝時,發現自己竟然很激動,心在怦怦跳,眼裡也有了別樣的光芒。這是為什麼呢?雖然她喜歡他的舉止,但除此之外,他也沒什麼特別的,不是嗎?她感覺自己似乎正陷入愛河,卻說不清為什麼。共處的那個晚上,她發現自己很順從他,微笑著聽他說話,在她眼裡,他的臉也變得英俊了。那晚,他送她回家時,她向他轉過臉去。他吻她的時候,她也回吻了他,這個吻穿透了她的整個身體。她嚇壞了,下意識地抽開身。他明白她的感受,便放開了她。可是兩天後的晚上,他們又出去了。
蘭尼興高采烈地來找她。他有著狂放的想象力,他無牽無掛,快樂而自由。他被家人寵壞了——他們完全接受、完全贊同他。他有自在的靈魂,他充滿了快樂、自信和古怪的念頭。他告訴她,他每天早上一醒來就開始唱歌。他上廁所的時候會把吉他帶進廁所,一邊彈一邊唱。她聽得目瞪口呆。在她家裡,每天清晨都靜悄悄的,大家起床都是懶洋洋的,要是她像他一樣,大家會覺得她瘋了,會覺得她是在擾亂安寧。和她相識之後,他也一直都如此。他還會把大家聚在一起,突然叫她上車,載著一車人去酒館或去某人的家,要麼就是到格林威治村[29]去。不管去什麼地方,他都閒不下來,他走來走去,一會兒拿塊比薩餅,一會兒表演一段吉他,或是心血來潮去拜訪突然想到的朋友。他一整晚都和她在一起,卻很少給她性方面的壓力。她就這樣陷進去了。和他相比,她覺得自己很庸俗,被一連串責任(論文、工作和要讀的書)約束著。他擺脫了這些瑣事,他說生活不只如此。生活是為了快樂。她傾慕他,認同他的看法;她想像他一樣,但做不到。所以,她既過著他的生活,也過著她自己的生活。她通宵玩樂,如此夜復一夜。她白天經常睡覺,但也沒耽誤自己的事。她變得非常憔悴、疲憊。她開始怨恨,因為她覺得蘭尼只是需要一個觀眾。當她試圖加入他們,跟大家一起唱歌,或用雙手攬住他的朋友們(她認為也是她的朋友)時,他就變得冷淡起來。對於他來說,她只是讚美的微笑,是掌聲,是崇拜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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