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風知勁草,板蕩識誠臣。艱難困苦,尤其是危急關頭,特別能考驗一個人對國家、對體制的忠誠。在君主專制體制下,士大夫們食君之祿就要忠君之事,既然享受了體制的種種好處,就要為君主體制流血流汗。當王朝面臨生死存亡、自己又無能為力之時,之前嚷嚷著“鞠躬盡瘁”、“精忠報國”的“奴才”們,理應追隨舊王朝、老主子而去,斷不能生活在“不共戴天”的新王朝中。不管是上吊、跳崖,還是抹脖子、喝毒藥,唯此才能表達自己高調掛在嘴邊的“忠君愛國”之情,才能言行一致。在古代,這種自盡行為有種文雅的叫法:殉節。
站在王朝角度來看,既然你宣稱把老百姓從前一個朝代的“水深火熱”之中解救了出來,愛民如子、發展國家,因此深受愛戴,既然你宣傳本朝的思想觀念深入人心,那麼當你走向覆亡的時候,就一定會有官員、百姓為你挺身而出,慷慨就義或者從容赴死。不然的話,難道全天下人都是白眼狼,都忘恩負義?因此,王朝危亡之際“殉節”人數的多寡,關係到王朝的臉面,甚至是成敗。這也是檢驗王朝是否得人心的試金石。
中國歷史上,一朝亡一朝興,有太多次的朝代更替,按說會湧現出很多的“忠臣”。可惜的是,每一代王朝覆滅之時,最稀缺的恰恰是“忠臣”。明朝崇禎皇帝吊死在景山上後,據說只有太監王承恩陪著上吊。全北京有超過三萬名有正式編制的官員(超編的更多),為明朝殉節的還不到四十人——其中絕大多數還是被起義軍殺死的,嚴格來講算不上殉節。大多數官員爭相迎接李自成入城,將之前口誅筆伐的“流寇”尊稱為“洪武(朱元璋)再世”;沒過幾天,又是這批人,抬著皇帝儀仗去迎接入關的滿人,向昨日的“蠻夷”下跪磕頭了。明朝如此,其他朝代也好不到哪裡去。南宋末期,元軍兵臨杭州城下,七十二歲的太皇太后謝道清,抱著六歲的宋恭帝趙,看著一天比一天零落的上朝隊伍,淚流滿面,在朝堂上張貼出一道“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詔諭:“我朝三百餘年,待士大夫以禮。現在皇上有難、朝廷岌岌可危,士大夫們降的降跑的跑,尚在臨安城的也在謀劃著半夜攜帶家眷、細軟跑路。你們平日讀聖賢書,自詡如何如何忠君、如何如何報國,卻在這時做這種事,活著還有什麼面目見人,死了又如何去見列祖列宗?”平日獻忠心時,大小官吏們一個比一個會表現,恨不得“死”給上司和皇帝看,可真要他們為政權去死的時候(其實僅僅是“可能”去死),溜得一個比一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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