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末三國的官職體系較為複雜,蓋因朝廷更迭、制度不斷變化所造成,先有東漢朝廷,繼而魏國封建,之後魏、蜀、吳相繼建朝,要將各項官職按朝代、體系一一闡明將十分龐雜,讀起來也較為枯燥,有興趣的讀者可以閱讀《通典》《東漢會要》《三國會要》《後漢書三國志補表三十種》等典籍。為便於閱讀,此處僅就書中涉及的主要官職進行介紹,為使條理更為清晰,特作簡單歸類,若存在不嚴謹或遺漏之處,還望批評指正。
一、朝廷官員
(一)上公
1.太傅:位在三公之上,負責教導天子,一般無實際職守,東漢及魏、蜀、吳均設,屬榮譽性職務。
2.大司馬:位在三公之上,東漢及魏設有,多屬榮譽性職務。
(二)三公
1.太尉:三公之一,中央掌軍事的最高官員。
2.司徒:三公之一,中央掌民政的最高官員。
3.司空:三公之一,中央掌水利、營建、郊祀的最高官員。
(三)丞相及屬官
1.丞相:漢末本不設丞相,曹操廢三公改丞相,丞相總三公之職,其後魏國及蜀、吳均設丞相。
2.丞相長史:丞相府負責綜合事務的官員,類似於秘書長。
3.丞相主簿:典領丞相府文書等事,類似於辦公室主任。
4.諸曹掾:丞相府內設若干曹,類似於處,各曹掾類似於處長。
5.諸曹掾屬:丞相府各曹的副長官,類似於副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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