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觀點認為,那些分佈在北海到阿爾卑斯山脈之間的多個日耳曼部落不僅共享同一個家園,而且使用著同樣的語言、通行著同樣的禮法。然而,這片構成那個古老的神聖羅馬帝國的土地,從中世紀到法國大革命再到拿破崙時代,從來就沒得到過清楚的定義。到了1648年,象徵三十年戰爭結束的《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簽署,這些日耳曼部落的觸角延伸至瑞士和荷蘭。在建立民族國家前,許多異族統治者,例如統治波羅的海沿岸的瑞典國王、據有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兩個領地的丹麥國王,都曾佔有德意志土地,並在此行使大權,統治這裡講德語的人民。早在現代歐洲出現眾多民族國家前,英國、法國、西班牙和瑞典這些現代民族國家早已由一個強大的王朝,例如都鐸王朝、波旁王朝,一統為民族國家,而處於歐洲中部的廣大德語地區並未來得及演化成一個民族國家。
與其說神聖羅馬帝國是個“國家”,倒不如說它是一個由地方諸侯組成的鬆散聯邦:一些王國、教會領地、自由市和眾多隻聽命於遙遠的維也納皇帝的小諸侯。這更像一個各自為政的集合,遠非一箇中央集權的集團。其中各王國、自由市、主教轄區和騎士領地的權力相加往往超越皇帝的權力。
17世紀的德意志法學家塞繆爾·馮·普芬道夫(Sa-muel von Pufendorf)將這個帝國比喻為一個怪物:它不符合傳統政治學上的任意一條定義,既非羅馬,亦不神聖,何談帝國。但是,帝國的傳統卻是維繫宗教與文化的黏合劑,帝國這種分崩離析的形制也符合德意志一眾諸侯和異國統治者的利益。為了對抗在維也納的皇帝,法國國王與紅衣主教黎塞留(Richelieu)捨得割讓富裕省份來與他國結盟。德意志各諸侯不會如此,因為他們更在意自己的特權。這個古老帝國在和平時期無力發起有效進攻,卻能在遭受侵略時眾志成城地進行堅強防守。它能維繫內部“忠誠”這一傳統契約,能發行錢幣,也能在歐洲權力爭鬥的夾縫中建設一個權力均衡的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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