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中的一些事情我從來沒能弄清楚過。其中之一便是過去年代中一些藝術家和文人的工作量。
現在,從事寫作一行的人們有打字機、錄音機、秘書和自來水筆,每天可以寫出三四千字。可是,莎士比亞有10多種工作分散他的精力,還有一個絮絮叨叨的老婆,鵝毛筆也不好用,他怎麼能寫出37個劇本呢?
再有,“無敵艦隊”的老兵洛浦·德·維加一生都忙忙碌碌,他從哪兒弄來所需的墨水和紙張,寫下1800部喜劇和500篇文章的呢?
那個奇怪的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又是什麼樣的人呢?他的小房子裡有20個孩子吵吵鬧鬧,而他居然有時間譜寫出5出清唱劇、190首教堂大合唱、3首婚禮大合唱、12支聖歌、6支莊嚴的彌撒曲、3支小提琴協奏曲(僅一部雙小提琴協奏曲就足以使他的名字永載史冊了)、7部鋼琴管絃樂隊協奏曲、3支雙鋼琴協奏曲、2支三鋼琴協奏曲、30首管絃樂譜,還為長笛、豎琴、風琴、低音提琴、法國圓號寫了曲譜,足夠讓普通學生練一輩子的。
還有,倫勃朗和魯本斯這樣的畫家要怎樣勤奮用功,才能在30年中幾乎每個月都創作4幅油畫或4幅蝕刻畫呢?像地位不高的平民安東尼奧·斯特拉地瓦利,是如何在一生中製作出540把小提琴、50把大提琴和12把中提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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