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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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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穆《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第四講 明代一、明代的政府組織甲、明代之中央政府明代是中國近代史的開始時期,同時也是世界近代史的開始時期。從明迄今,六個世紀,五百多年,西方歐洲走上一個新的近代史階段,中國也復如是。明以後接著就是清,我們要了解清代,該先了解明代,現代中國大體是由明開始的。可惜的是西方歷史這一階段是進步的,而中國這一階段則退步了,至少就政治制度來講,是大大退步了。倘使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是專制的,政府由一個皇帝來獨裁,這一說法,用來講明清兩代是可以的。若論漢、唐、宋諸代,中央政府的組織,皇權相權是劃分的,其間比重縱有不同,但總不能說一切由皇帝專制。到了明太祖洪武十三年,據正史記載,因宰相胡維庸造反,明太祖受了這個教訓,從此就廢止宰相,不再設立。他並說以後他的子孫也永遠不準再立宰相。所以明代政府是沒有宰相的,清代也沒有。所以我們說,中國傳統政治,到明代有一大改變,即是宰相之廢止。沒有宰相了,又怎樣辦呢?從前唐代是三省分職制。一箇中書省,一個門下省,一個尚書省。到了宋代,門下省退處無權,給事中大體也如諫官般,變成和宰相對立,很少能對詔諫行使封駁權。其時的宰相,則只是一中書省。自元迄明,中書省還是正式的宰相。直待明太祖把中書省廢去,只留中書舍人,僅是七品小京官,其職守等於一書記。在唐代,中書舍人是代擬詔敕的,現在只派成管文書與抄寫之職而止。給事中在明代也是七品,卻還有封駁權。中書門下兩省都廢了,只剩尚書省,但尚書令及左右僕射也不設了,於是尚書省沒有了長官,改由六部分頭負責,就叫做六部尚書,這是一種禿頭的尚書,在唐宋時,六部中每部的第一個司稱本司,如戶部有戶部司,吏部有吏部司,其餘禮、兵、刑、工各部均然。而尚書省則有尚書令,為正長官。左右僕射為副長官。現在明代則等於升本司為部長,六部就只是六個尚書,變成一個多頭的衙門。六部首長,各不相屬。這些尚書都是二品大員,這已經是當時最高的官階了。此外有一個都察院,是由御史臺變來的,專掌彈劾糾察。全國各事都在都察院監督之下。把都察院和六部合起來,並稱七卿。七卿之外,還加一個通政司,一個大理院,則稱九卿。通政司管理章奏,全國中外一切奏章送給皇帝的,都歸通政司,這是一個公文出納的總機關。大理院主平反,一切刑法案件到最後判決不了,有什麼冤枉,都可以到大理院求平反。刑部尚書加上都察院和大理院,又叫做三法司,這都是司法機關,朝廷一切重大司法案件,就由三法司會審。上述的九卿,實際上只前面七卿比較重要,後面兩個卿就不重要了。在這九卿之上,更無首長,所以明制是有卿而無公,成了一個多頭政府。刑部不能管吏部,吏部不能管戶部,政府諸長官全成平列,上面總其成者是皇帝。武官則有大都督,全國有五個大都督府(唐朝有十六個衛),他們都只管出外打仗時帶著兵。至於徵調軍隊,一切動員工作,這是兵部的事,不在大都督職權內。明代政府,經過這樣的改變,一切大權,就集中到皇帝。我們若把明代政府這樣的組織,來回頭和漢唐宋各代的傳統政府一比較,便知以前宰相職權在政府之重要。但明代雖說一切事權集中在皇帝,究竟還有歷史舊傳統,亦並不是全由皇帝來獨裁。有許多事,是必經廷推、廷議、廷鞫的。當時小官歸吏部尚書任用,大官則由七卿,九卿,或再加上外面的巡撫總督開會來公開推舉,這叫廷推。倘使有大事,各部不能單獨決定,也常由七卿,九卿公決,這叫做廷議。倘使有大的獄訟,三法司解決不了,也由七卿,九卿開會定獄,這叫做廷鞠。這一制度,本來漢代早就有,朝廷集議大事,屢見正史記載,可見一切事,還不是全由皇帝獨裁的。再說給事中,他官階雖只七品,但在明代,也是一個很重要的官。明代給事中是分科的,依照尚書六部分六科。如戶部給事中,兵部給事中,禮部給事中,故又叫六科給事中。大抵這個人精習財政,便派做戶部給事中。那個人懂軍事,就派做兵部給事中。皇帝詔書必經尚書,始分部行下全國。此六科給事中仍可有封駁權。如關於財政問題,上面命令到了戶部,戶部給事中,就可參加稽核,發表意見,這好像現在西方政府中的專家智囊團。只要他們不同意,仍可原旨退還。而且給事中並無大官,可以各自單獨發表意見。遇到廷推、廷議、廷鞠,他們也可出席。一般說來,他們的意見是很受尊重的。若他們表示反對,在當時謂之科參。往往六部尚書因為科參,束手無策,只有把原議擱下。這仍然是當時君權之一節限。乙、明代內閣制度然無論如何,在明代,一切事,總之是皇帝最後總其成。但皇帝一人當然管不盡這許多事,因此我們就得講一講皇帝的秘書處。明代皇帝的秘書處,當時稱為內閣。秘書便是內閣大學士。因為皇帝在宮裡辦公,他需要幾個秘書幫他忙,這些人的辦公地點在中極、建極、文華、武英四殿,還有文淵閣、東閣兩閣。這些處都在內廷,所以這些人就稱為內閣學士或內閣大學士。內閣學士原本的官階只五品,而六部尚書是二品,可見內閣學士在朝廷上地位並不高。上朝排班,大學士的朝位班次也在尚書的下面。今且說這些大學士做些什麼事情呢?在太祖時,內閣學士不過像是皇帝的顧問,遇皇帝有不清楚的事,可以隨時問他們,聽他們意見,做皇帝之參考。奏章批答,從前是宰相的事,現在是皇帝的事。皇帝不能一一親自動筆,便口授大學士寫出,這所謂“傳旨當筆”。由皇帝吩咐下來,這事怎樣辦,那事怎樣批,他們只照皇帝意見寫下。所以照理,大學士不過是皇帝的私人秘書,政治大權還是在皇帝,不在大學士。據當時統計,自洪武十七年九月十四日至二十一日,先後八日間,內外諸司送到皇宮裡的奏章,共有一千一百六十件。每件奏章裡,有講一件事的,也有講兩三件事的,共計有三千二百九十一件事。此因中國地方大,一切事集中到中央,中央政府所當預聞的事當然多。遠從秦始皇帝時,早已把天平秤著公文,兀自天天看到深夜不得息,何況到明代?那時,西方還沒有現代像樣的英、法諸國。西班牙、葡萄牙這些小國家,不論疆土那麼小,政治規模也簡單得可憐。這當然不能與中國比。試問當時偌大一個國家,件件事要經皇帝批核,這當然很困難。我們試看北平故宮,前面三大殿,是朝會之所,後面如乾清宮等,由皇帝住宿。他天天要到前面來辦公,距離既相當遠,北平之氣候九月就結冰,次年二三月才解凍,早上天氣尤其冷。而中國政府傳統習慣,會議上朝,總要在日出前,早上天不亮就朝會,皇帝也須黎明即起,等到太陽出來便散會了。一般做官人,多半住宮城外,遠的如前門外騾馬市大街等處。早上跑進皇宮有很遠的一段路,騎著一匹馬,帶著一個僕人,掌一盞燈籠,四更五更就要去。到了紫禁城,還得下馬,仍準騎馬的只有少數幾個人。一律須先到朝房,靜候皇帝上朝。皇帝出來,天還沒大亮,遇到天氣寒冷,那時也沒有近代的防寒裝置。火爐很簡陋,生些炭火,不過擺擺樣子而已。明制一天有三次朝,稱早朝、午朝、晚朝,如實則皇帝要三次出面見群臣及民眾。明制常朝有兩種:一叫御殿,一叫御門。御殿又稱內朝,是在大殿內朝會議事。御門是到奉天門,就在陽臺上,讓老百姓也可以見面說話。現在西方國家有什麼大集會,還有在陽臺上講話的風氣,我們稱這是一種民主政治的精神,其實清朝故宮的午門,就是與被皇帝和民眾見面的陽臺,不過這種制度清朝沒有行,但明朝卻有。皇帝一天要上朝三次,多少的麻煩。明太祖是開國皇帝,天下是他打來的,以前他是皇覺寺和尚,掃地挑水也幹過,他有這樣精力,可以做獨裁的皇帝。明成祖也還是親手打天下,他是封出去的王,從北京打到南京來篡了皇位,他也有精力可以親裁庶務。再下去的兒孫,生長在深宮,精力逐代萎縮,便不能這樣做。甚至不能天天出來上朝見群臣。今天不上朝,明天事情就接不上。事情接不上,不能叫文武百官在那裡老等著,也不能群臣們說了話,皇帝無辭可答。後來皇帝便只有偷懶,把政權交付與內閣,閣權慢慢地重起來。不過閣權雖重,而他們的官階還是低,仍只五品,因此通常內閣大學士都由尚書兼,這樣一來,內閣學士地位雖不高,尚書地位是高的。同時也和宋代般,他們都有經筵講官。經筵講官,是教皇帝或太子讀書的,那是皇室的老師。由曾任這些官職的人來兼內閣大學士,自然和皇帝關係是既尊且親了。所以明代的大學士(皇帝私人秘書)以六部尚書(政府行政長官)和曾任經筵講官(皇帝的老師)的來兼任,他們的地位就尊嚴了。然而明朝大學士的官銜,卻始終是某部尚書兼某殿(閣)大學士,譬如兵部尚書兼武英殿大學士之類,他的本官還是尚書,大學士還是一兼職。直到明代亡國,大學士還是一個五品官。不過上朝時,他以尚書身份而兼大學士,已經是站在其他尚書的前面了。然照制度正軌論,他之所以尊,尊在其本官,不尊在其兼職。所以明代內閣大學士,就官制論,絕對不能和漢唐宋時代的宰相地位相比論。然而明代大學士,他在官職上的地位雖然低,他在政府裡的權任卻很高。因為一切奏章,政事,看詳批答,都要經他們手。太祖、成祖時代,皇帝自己處決事情,口頭吩咐大學士代筆,大學士自然只如一秘書。後來皇帝年輕不懂事,事事要諮詢大學士意見。而且皇帝因於自己不懂事,也怕和大學士們時常見面,內外一應章奏,現由大學士看過,拿一張小籤條,寫出他們意見,附貼在公事上,送進宮裡,在由皇帝細閱決定,這在當時叫做“條旨”,就是向皇帝分條貢獻意見的意思。又稱“票擬”,是說用一個小條子(即票)擬具意見,送皇帝斟酌。待皇帝自己看過,拿這條自撕了,親用紅筆批下,名為“批紅”,亦稱“硃批”。批好拿出去,這便是正式的諭旨。在唐代,一切政令由宰相擬定,送皇帝畫敕。在宋代,是宰相向皇帝上箚子,先得皇帝同意或批改,再正式擬旨。現在明代,則一切詔令,皆出皇帝親旨,大學士只替皇帝私人幫忙,全部責任在皇帝。而皇帝失職,卻並無辦法,算只有給事中有時可以封駁。給事中究竟是太小的官位,哪能拗得過皇帝。所以明代制度,可以說是由皇帝獨裁了。不過碰到大事情,皇帝還是要到文華殿、武英殿來同那批大學士當面商量,只小事情不重要的,由內閣寫了條子送進皇宮給皇帝慢慢地批。但我們應知明代的天下,將近三百年之久,最初是皇帝親自在內閣,後來有些皇帝不常到內閣,由內閣條旨票擬送進去批。甚至有幾個皇帝則長久不管事,因不管事而更不能管事,就變成怕見大臣了。於是經年累月,不再到內閣,一切公事都要送進宮裡去。最有名的就是萬曆皇帝明神宗,他做了幾十年皇帝,有二十幾年沒有上過朝,政府裡大臣都沒有見過他一面。當時人傳說他抽大煙,真假不知,不過這也很可能。自憲宗成化以後,到熹宗天啟,前後一百六十七年,皇帝也都沒有召見過大臣。但我們也不能盡怪這些皇帝的不好,因他們精力、智力有限,天天困在深宮,而要處決一應國家大事,這何等的不容易。無怪他們要怕事偷懶,避不上朝。我們只該怪明太祖訂下那制度的不好。即是廢宰相而由皇帝來獨裁政事,那一制度確實在要不得。現在再說皇帝和內閣日常不見面,於是皇帝和內閣中間的接觸,就多出一重太監上下其手的機會。皇帝有事交付與太監,再由太監交給內閣。內閣有事,也同樣送太監,再由太監上呈與皇帝。這樣,太監就慢慢地弄了權。甚至皇帝嫌麻煩,自己不批公事,私下叫太監批。批紅的實權,落到太監手裡,太監變成了真皇帝,掌握政府一切最高最後的決定權。遇到太監懶批的,便把來當作包魚包肉的廢紙用。這種黑暗腐敗,在歷史上,只有明代有。太監領袖稱司禮監,明代政制最壞時,私禮監便是真宰相,而且是真皇帝。當初太祖定製,一面廢去宰相,一面卻也預防到太監預聞政事的可能。故在洪武十七年,鑄了一塊“內臣不得干預政事”的鐵牌,掛在宮門裡。可見太祖心裡盡明白,廢了宰相,由皇帝來獨裁,太監接近皇帝,易於得弄權。正如漢武帝把相權攬在宮裡,也預知嗣皇帝幼小,容易招致皇太后預政,所以要先把母后賜死。這些可有之流害,他們也是想到的,然而明太祖規定不準立宰相,這是他後人遵守了,始終沒有敢違背。至於不準太監干預政事,他後人卻沒有遵守。明代太監預政,就比任何朝代干預得厲害。這哪裡是太祖始料所及呢?在這種情形下,外面弄得沒辦法,內閣學士若真要做點事,也必須先勾結太監。因為內閣見不著皇帝面,非結合太監,一切政事便透不上最高層。明代有名內閣大學士張居正,這是近人所推中國歷史上大政治家之一個,但他也只能結合太監,才能攬實權。在神宗萬曆還沒有做皇帝時,張居正就是神宗的師傅。神宗做了皇帝,張居正是當朝皇帝老師,而且又是內閣大學士。然而先生見不到學生面,大學士照政制論,是無法主持政令的。於是張居正只有同司禮監勾結,他才能舒展抱負,來策動當時的政事。但當時朝臣大家都反對張居正,說他不像前朝宰相,不是政府正式的行政首長,不該弄權專政。這批評實在也不錯。當時尚書六部才是政府最高行政長官,他們只須聽命於皇帝,並不須聽命於內閣。若內閣和六部發生意見,六部可以說:你不是宰相,不是大臣,不該管我們的事。不該管的事而管,不該攬的權而攬,此是權臣,非大臣。權臣弄權與大臣當權,在中國傳統政治觀點上是大有分別的。大臣是在當時的制度上有他正當的地位的。在中國傳統制度下,宰相無事不該問,無權不該把。他不問事,不當權,是失職,是無能。並非宰相,而問事攬權,是奸臣,是權臣。權臣弄權,這是違反國法的,也是違反政治上的傳統道德的。然而明代的制度,則根本沒有一個正式的宰相。六部尚書乃及七卿九卿,始是名正言順的大臣。當時反對張居正的人,他們心裡想:部(六部)院(都察院)長官,分理國事,只受皇帝節制,你做內閣大學士,只是皇帝私人顧問,你在皇帝面前,“從容論思”是你的責任,你不該藉著這一點關係正式出面來干涉部院,那是你越權。因為張居正要管事,所以他要各衙門奏章公事每樣備兩份,一份送內閣,一份送六科給事中。這又是他不對。給事中雖官階低,但在當時政制法理上,一切檔案,該他過目,這是不錯的。內閣則並無必須預聞之職權,只皇帝私下要他預聞才預聞。所以當時人反對張居正,張居正是沒有理由答辯的。他於是只有向皇帝去辭職,他說他“所處者危地,所理者皇上之事,所代者皇上之言”,這幾句話,絲毫也不錯。然試問當時何嘗有一道正式命令叫張居正代理皇帝呢?依照中國政治傳統,皇帝不該干預宰相的事,此在講漢、唐、宋三代政制時,已詳細述及了。現在是內閣不得干預皇帝的權,就明論明,是不錯的,張居正也無法自辯。現在我們不瞭解當時這情形,總認為張居正是一大政治家,他能主張講法治,其實他本身就已違法了,而且違反了當時國家的大本大法呀。該皇帝管的事,他來管,那豈非不法之至嗎?若張居正在漢唐宋三代,那是一好宰相。依明代制度論,張居正是一內閣學士,不是政府中最高領袖,不得以內閣學士而擅自做宰相,這是明代政制上最大的法理,也是明代之所以異於漢唐宋傳統的。張居正要以相體自居,他一死,他家就被抄了。雖然他在明代有很大的建樹,但當時清議,並不講他好話,這就因為認他是一個權臣,非大臣。這不是專就他功業言,而是由他在政府之地位上的正義言。此刻我們要提倡法治,卻又來推尊張居正,這正為不瞭解明代政治制度。當知明代的政治制度,早和漢、唐、宋傳統有了很大的變化。張居正並未能先把當時制度改正,卻在當時制度下曲折謀求事功,至少他是為目的不擇手段,在政治影響上有利弊不相抵的所在呀!我們以上的說法,只就制度與法理論,不從事業和居心論。至少在當時那些反對派的意見是如此。我們詳細講述這一層,正為闡明制度如何牽制著人事,而明代此項制度之要不得,也就即此更可論定了。丙、明代地方政府地方政治一向是中國政治史上最大一問題。因為中國國家大,地方行政之好壞,關係最重要。明代亡國以後,當時有兩位大史學家,痛定思痛,來討論明代政治制度,和此下中國政治的出路。一位是黃梨洲,他著了一部《明夷待訪錄》,他最注意的是明代廢宰相那一事。他認為將來只有再立宰相,正名定義,把宰相來做政府領袖,不要由皇帝親攬大權。另一位顧亭林,著有一部《日知錄》,他曾說:天下太平,則小官多,大官少;天下之亂,則必然是大官多而小官少。他舉了歷史上許多例來講。總而言之,地方政治幹得好,天下就太平。地方政治幹不好,天下就大亂。他們兩人的著眼點,一上一下,各有不同。黃梨洲注意在上面,顧亭林注意在下面。但我們若細看全部中國政治史,便知他們兩位所說,同樣是顛撲不破的教訓。從中國傳統歷史意見論,地方政府制度最好的要推漢代,但唐代地方制度也還好。讓我們舉一例來說:中國地方這樣大,現在有飛機、火車、電報,政令傳達,不感覺多麼的困難。從前交通完全靠驛騎,這就不容易。驛路可通全國,到處都有站,當時則叫做亭。唐代首都在長安,若要發一公文到番禺(廣州)或者到杭州與福州,都非常困難的,這我們可以想象到。但當時並不曾因交通之遼遠,遞訊之困難,而政事上有所失誤。當時公文,也分緩急等次,好像現在發電報要分加急電和普通電一樣。當時遞送某種公文一點鐘馬該跑多少路,都有一定的規定。從這一站到那一站,快的多少時,慢的多少時,都規定了。每站都有守站的人,送公事的到達了,守站的早把吃的喝的都預備好,此人吃飽喝夠,稍稍休息,再換一匹預先喂好了的馬,繼續跑。第一天到什麼地方歇,第二天到什麼地方歇,都有限定。因此幾天內,如限趕到,是沒有問題的。現在打電報利用科學,從前全靠人力馬力。每天戶部吏部,尚書各部都有公文送往各地,一匹馬來,一匹馬去,絡繹於路。現在的火車輪船,有時還誤點,古時驛騎誤點,更該是尋常事。但也總得多少照規定時限到達。否則,政事就會亂,國家就會垮臺。舉此一例,便知現在我們所喜歡說的中國人一向沒有時間觀念那句話,也不盡正確呀。照理論,空間愈大,時間愈緊要,中國人若無時間觀念,不該能統治管理偌大的空間。再說那些站,建築也極講究。假山、水池、亭閣、廳房、洗澡間、馬房,一應裝置都周全。送公事的到了,總給你休息得很好,好讓你明天再精神飽滿地上路。即使不睡覺、不過夜,休息一兩點鐘,也足夠恢復你疲勞。同時替你準備好新馬,給你繼續上路。馬力也分等級,攜帶第一等緊急公文的,便給你第一級快跑的馬騎。這些荒山窮谷的守站人,也決不會誤你事。由這一個例,可見當時行政效率之高。但這種功績,並不能全歸之中央,這不是宰相和工部尚書的事,而是地方政府的事。顧亭林親自走過的地方著實多,據他說:只要看見一條大路,路基鑄得堅實平坦的,詢問查考,多半是唐代留下來。只要看見一座大城,堅厚雄壯,一經詢問查考,也多半是唐代留下來。驛亭的建築遺址,顧先生也看得多了,他才追懷到唐代的規模。據他《日知錄》所講,真好像近代歐洲人眷念推崇羅馬古蹟般。但羅馬是帝國主義者征服四周,一切為武力而措施。唐代則完全是地方政治之完善。兩者間用意不同,而顧先生也不是漫無用意,如考古家般來讚揚唐代。他的用心,正在針對著明代之實際情況。讓我們繼此來講一講明代的地方行政吧!丁、元明以下之省區制度要講明代地方行政,最重要該首先提到的,就是現在的所謂省區制度了。今天我們還用著行省這名詞。行省制度,不始於明代,這是從元代開始的。也可說金代先已有行省了。但正式成為制度的是元代。我們今天俗稱江蘇省、浙江省,省像是地域名。但歷史上省字原始是衙門名,非地域名。在金元兩代,開始有行中書省。中書省是當時中央的宰相府,一般稱為都省。行中書省是由中央宰相府(都省)分出一個機關駐紮在外面。這因蒙古人征服中國,不敢把政權分散,要完全把握集中在中央。某地方出了事,就由中央宰相府派一兩個人去鎮壓,行省是一個行動的中書省。過去御史臺派人考察地方行政,今天在這裡,明天到那裡,所以有行臺。中書省是中央政府最高機關,怎樣可以分一部分在江蘇,又分一部分在廣東呢?這是元代一個極不合理的制度。這因異族征服了我們,跨駕在我們頭上。最先使用這一制度的還是“金”。不過無論是金或元,都是外族用此制度來統治中國,都是不放心把政權交給地方,也不放心把政權分散。所以連地方政事,也由中央政府最高領袖來親自統治。此如現在英國在香港,過去在印度,都設有總督,殖民地總督是直屬皇帝的。在名義上,殖民地總督,由英國皇帝派,不由內閣派。此因內閣代表國會,國會代表民意。殖民地根本不許有民意。英國本土可以有民主,有自治,像香港、印度殖民地等便不能有民主與自治,所以也不該有地方官,直由皇帝派一總督來管理。可見任何一制度,其背後都有意義可說。元代的行中書省,就是一個行動的中央政府,宰相府的派出所,分駐在這個地方來管事。如是則地方絕無權,權只在中央。元代是有中央無地方的,中國只是其征服地,像英國的香港。元朝同宋一樣,把地方分成路、府、州、縣,而實際上元代的地方政權不交在地方,乃由中央派行中書省管理。行省長官是中央官而親自降臨到地方。在當時,並不是說把全國劃分成幾個地方行政區,乃是這幾區地方各駐有中央宰相,即成為中央宰相府的活動分張所。所以行中書省正名定義,並不是地方政府,而只是流動的中央政府。換言之,是中央侵入了地方。中央需要派一個大員來鎮壓某地方,就派一個外駐的宰相。在元代,共計有如是的十個分張所,並不是全國地方行政分成為十個區。行省制度在法理上的實際情形是如此。再深一層言之。這種行省設施,實際上並不是為了行政方便,而是為了軍事控制。行省制度的歷史來源確如此。所以直沿襲到近代,依然有其痕跡可尋。我們現代的省區分劃,和唐宋時代的道和路都不同。如江蘇:徐州是一個軍事重鎮,它一面是山東,一面是河南與安徽。徐州屬江蘇省,但它的外圍,江蘇管不著,如是則江蘇的總督或巡撫就無法控制了。南京也是一軍事重鎮,但如廣德不守,或者蕪湖放棄了,南京也不能保,而廣德、蕪湖也都不在江蘇的管轄內。任何一省都如此。給你這一半,割去你那一半。好使全國各省,都成支離破碎。既不能統一反抗,而任何一區域也很難單獨反抗。這是行省制的內在精神。元代這一制度,明朝人自然懂得它用意。明代人明知這一制度在名義上就說不通。而且明代也廢去了中書省,更何來行中書省?所以把行省長官改成為承宣佈政使。全國正式劃分為十三承宣布政使司。使是指的官,司是指的衙門。我們若正名講,該說明代的地方行政分成為十三個布政使司,不該說它分成了多少行省,或說多少省。到清代,在承宣佈政使之上,又常設有巡撫和總督。巡撫總督在明代是非常設的官,故地方行政首長之最高一級是布政使。但稱布政使司為行政區域,已經是名不正,言不順。就官制言,地方區域,也不該稱為司。而清代則更無適當稱呼,於是仍沿襲稱了省。譬如有江蘇布政使,有江蘇巡撫,而江蘇地區則稱為江蘇行省或江蘇省。清代一統志是這樣稱呼的。其實省的稱呼,更是名不正言不順。又清一統志把省區再綜合劃分,如稱關東三省(山海關以東),或嶺南三省(廣東、廣西、福建)之類。這更是無意義。這是把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混淆了。後來中國人果然為此誤事。別的不管,只叫廣東省、廣西省,不說嶺南三省,或南三省,而獨關東三省因為清代限制中國人出關,常把來混合稱為關東三省,不分開,而後來又把關字省了,只叫東三省。習俗相沿,好像東三省和其他省區有不同,全國只知道有一個東三省,卻不看大清一統志,嶺南也有南三省。其他省區全都如此併合稱呼,東三省並不和其他地區有兩樣,而我們卻誤認它是兩樣了。後來又有人把東三省誤叫為滿洲,這更大錯特錯。滿洲只是吉林省松花江外長白山附近一小區域,在明代屬建州衛,唐稱府,明稱衛,這是軍事區域的名稱,並不是東北的行政區域。關東三省,才是東北行政區域,而尚不全是行政區域。而一般人不注意這些事,或者滿洲人要故意把滿洲兩字的地域觀念放大,所以他把省區也勉強分為關東幾省,嶺南幾省等不合理的稱呼,來牽強混淆。而後來日本人又推波助瀾,故意把東三省說成是另外一區域,而且東三省就是滿洲。這實在是一個極大的混淆。後來弄出溥儀的偽組織,自稱滿洲國,認為是滿洲人統治著滿洲,實際上東三省哪可與滿洲相提並論?孔子說,名不正,言不順,清代學者中,就有人主張不用行省或省字,而正名稱為布政使司的。然而總督巡撫又如何稱呼呢?所以當時也沒有人附和。然而行省之稱到底是不妥,又加說本部十八省,那更荒謬。中國歷史上根本就沒有所謂本部非本部之別。秦代萬里長城早已東達大同江,遼河流域永遠在中國歷史圈之內,如何說它不是中國之本部?這原是外族有意混淆是非造出來做侵略的口實。此刻又有所謂華南、華中、華北等稱呼,試問中國政治區域上,有沒有這些分法呢?中國人不注意,大家跟著這樣叫,現在還沒有事,不要緊,十年二十年以後,說不定政治上,外交上又發生問題。連我們的腦筋裡,觀念上,也會發生問題的。如想我們是華南,你們是華北,這些觀念,都會發生很大作用。這因講元代的行省,而牽連涉及。這都該值得我們警惕的。省區的省字,根本是一個不祥的名稱,最好以後能在新的地方政治區域之劃分下把這字革除,再不沿襲。戊、明代地方之監司官與督撫再說明代地方長官,與承宣佈政使並列的,還有一個提刑按察使。布政使管行政,按察使管司法。又有一個都指揮使,管軍事。三個司合稱為三司。承宣布政使司又叫藩司,提刑按察使司叫臬司。清時俗稱藩臺、臬臺。照理,臬使尚可稱臺,如御史行臺之例。按察使本該流動考察,不常川駐定一地方。但明清兩代都已固定有駐地,稱臺已不合理。至於承宣布政使司,全省行政都歸他管,更不該稱臺。布政使下面有參政、參議等官,提刑按察使下面有副使僉事等官,這種官派出去,叫分司。分司到了清朝,俗稱道臺,普通稱為監司官,猶如省政府派幾個參議到地方上協助辦事。這樣一來,地方政府的事情就更不好辦了。明制,地方行政制度,最低一級是縣。縣上面是府和州,這是第二級。上面才是省,就是承宣布政使司,是第三級。三級之外再加上分司,就變成了四級。元代是把中央政府分置到地方,就變成行中書省。明、清兩代是把地方高階政府再派到低階去,這便是監司官。這也難怪。因為省區大,事情多。不得已,才有分司分道之制。分司分道有分為兩種。由布政使派出的叫分守道,由按察使派出的叫分巡道。明末大儒王船山,在其所著《黃書》裡,曾有一統計,說:山東省有六個府,但有十六個分司。山西省有五個府,有十三個分司。陝西省八府,有二十四個分司。四川省九府,有十七個分司。這樣一來,縣上面有府,府上面有司(分司),司上面才是省(司),變成管官的官多,管民的官少。縣官才是親民官,府、州之上,都是管官之官。管民的官不僅少,而且又是小。所以中國地方政治,宋代已經不理想。宋制分路,諸路分設帥、漕、憲、倉四個監司官。明代更不行,一省分成三個司:一個布政使司,一個按察使司,一個都指揮使司。前兩個藩臬二司,又再分許多分守分巡的司。這許多官下面,才是府、州和縣。縣官壓得太低太可憐了。他服事奉承在他上面的長官還來不及,哪有功夫去親民。漢代縣上面是郡,郡上面沒有了。漢代的郡太守,是二千石官,階位俸祿,和九卿相似。一個縣政府,也往往有屬吏幾百人的大規模。但漢郡多至一百以上。今天中國的一省,有比歐洲一國更大,而現在的官場習氣,還是薄省長而不為。至於縣長,那真微末不足道,這實在是政治上一個大問題。以上還只講的明代的布政使,按察使與都指揮使。而這幾個長官上面還有官,還有更高一級的官,那就是總督與巡撫。總督巡撫在明代制度下還尚好,因其必有事才派出此等官,並且都帶一個都御史的銜。這就是說,由中央政府都察院的都御史臨時派到地方去辦事,所辦是巡撫、總督等事。譬如倭寇來了,沿海地方沒有總其成的人,就派一個總督或巡撫去,這是臨時的。過幾年,事情平定了,這官仍舊回中央,機關也撤銷了。但一到清代,總督巡撫又變成為永久的,在布政使(藩臺)按察使(臬臺)上面再加巡撫總督,地方行政就愈來愈壞了。我們現在再從歷史演變源頭上說來,漢時由刺史變成為牧,以及唐代之十道觀察使,這些都是由監察官變成地方行政長官的。只有節度使才是軍事長官變成行政長官,然而還是意在開邊對外的。明清兩代之總督巡撫,則是意在對內防亂,不在對外開邊。由中央來臨制地方已不好,何況派軍官來常川鎮壓呢?若非地方政治失敗,亦何來有此需要?這實在不能不說是中國政治史上一大失敗。己、明清兩代之胥吏上面所說,是地方政府一層一層的由上面加來的高壓。而從下面講,又出了毛病。最要是吏胥之制。中國傳統政治有官與吏之分,最先吏是指的管理一般業務的,略等於今天之所謂事務官。在兩漢時代,每一機關的長官獨稱官,屬官皆稱吏。官吏的出身,並無大區別。宰相由吏屬出身,是件尋常事。所以漢代政治風氣極敦厚,極篤實。唐代的吏和官,已分得遠了,然而兩者間還是沒有判然的劃分。判然劃分的時期要從明代起。若再溯而上,弊病仍是先出在元代。因元代政府長官,都用的蒙古人。蒙古人不懂政事,而且不識中國字,於是便得仰賴於書記與文案。中國讀書人沒有了出路,便混進各衙門當書記與文案去。那便是官與吏流品涇渭之所分。但明太祖時,因人才不夠用,推行薦舉,任何長官都可薦舉人才。所薦舉的,不分進士、監生、吏員,朝廷尚是一律任用。進士等於如高等文官考試的及格人,監生等於是大學生,吏員則等於是公務員。這時尚不分高下,同樣有出身。但那是一時濟急。迨到明成祖時,便規定吏胥不能當御史,這就是規定曾任公務員的不能做監察官。又吏胥不準考進士,這樣一來,便限制了吏胥的出身。官和吏就顯然分開兩途。於是在中國政治上的流品觀念裡,吏胥被人看不起。這一觀念始於元,到明成祖時而確定。這事在中國政治史上,實有甚大的影響。西方社會有階級,無流品。中國社會則有流品,無階級。這也是雙方社會一大區別。直到今天,流品觀念在中國人腦裡還很深。譬如教書人,是一種行業,衙門裡辦公文作師爺的也是一種行業,但行業與行業之間,卻顯分清濁高下,這便是流品觀念在作祟。又譬如文官武官,一樣是個官,官階品位盡相等,但在流品觀念下,則文官武官又顯然有分別。這是中國社會獨特的傳統,西方人不易理解此分別的。若要把流品二字翻成西方名詞也無法翻,只有中國人腦筋裡才懂得。譬如唱戲也是一職業,然而在中國人腦筋裡,唱戲的自成一流。這一流,那一流,各自有品,等級不同。種田的、讀書的,也同樣是職業,而在我們腦筋裡,除開職業之外,卻夾有另一觀念,這就是所謂的流品。在明代政府的觀念裡,胥吏另成一流品,胥吏是沒有出身的。先是不準做御史,後又不準考進士,結果只叫考生或秀才之中無出路的來當胥吏。胥吏流品雖低,但他們對當時政治影響卻很大。近代政治界中最有名的所謂紹興師爺,也不是清代才有,早在元明時代已有了。他們的勢力,早已佈滿在全國。明代有一位理學先生陳幾停,他有一位朋友到紹興去當知縣,他寫一篇文章送行,大意說:天下治亂在六部,而六部的胥吏完全是紹興人,這些紹興人雖在中央政府辦文案,但他們的父兄都還在紹興。希望你到紹興後,多能注意教化他們的家庭來。把胥吏的父兄教化好,將來他們就可以教化胥吏。胥吏變好了,天下就治。所以紹興是天下治亂的根本。陳幾亭這番話,實在不能說沒有他道理。歷史上的事情,有些擺在桌子面上,有些則隱藏在桌子底下。一般談歷史的,只注意桌子面上事,譬如宰相怎樣,六部怎樣,而沒有注意到桌子底下一樣有力量,一樣有影響。直到晚清光緒年間,還有人這樣說:一切事情到了胥吏手裡,銓選則可疾可遲,處分則可輕可重,財賦則可侵可化,典禮則可舉可廢,人命則可出可入,訟獄則可大可小,工程則可增可減。大抵中國政治界里胥吏所經管的,不外此七項,即銓選、處分、財賦、典禮、人命、獄訟與工程。其實政事之大者,在當時也只此七項。吏胥則是此七項的專業人,傳統的專門家。他們是職業政治家而擅有專門知識的。但當時官場又看不起這些人,這些人也自認流品卑汙,因此不知自好,遂儘量地舞弊作惡。我們都知道,舊官場查復公事,有說事出有因,查無實據的,也有說查無實據,事出有因的。照前面報就輕,照後面報就重。這些都由吏胥上下其手。明清兩代的地方行政官,大都是管官的,不是管事的,事都交給師爺,由吏胥去辦。這種師爺,各衙門都有,上下相混,四面八方相勾結。而管官的官卻從科舉出身,哪裡懂得這些事?一個真想做事的官,一到衙門,至少需三四個月或一年半載,才把衙門裡詳細情形弄懂了,而一輩吏胥就不免起來反對他,暗中作梗。這種情形,從明代起,以前是沒有的。而直到清代,這種趨勢,日甚一日,其誤在於分出官吏流品之清濁。在上面流動的叫清流,在下面沉澱的是濁流。只要一行作吏,沉澱入濁流,再也不要想翻身,再也爬不上。此種官場流品,深一層說,還是一種法,還是一種制度,而講制度者不注意。當時的政治傳統重法不重人。只要你在胥吏流品中,無論如何有才有德,也仍走不出胥吏之本流,仍還是一胥吏。所以胥吏不再要自愛,不再要向上。而一切文書簿籍,例案掌故,卻全經他們手。他們便操縱這些來束縛他們的長官。長官雖賢明,無奈他們何。此乃法病,非人病。現代一般人,都說中國人不講法,其實中國政治的傳統毛病,就在太講法,什麼事都依法辦。一條條文進出,一個字兩個字,往往上下往復,把緊要公事都停頓了。吏胥政治之又一面,便是今天所謂的文書政治。這是中國傳統政治裡的尚文之弊。兩漢政治的好處,便在其質實少文。而尚文政治之害處,則最易在政治的下層低層暴露。地方政治是政治之最低層,最下層。在兩漢是一個長官(縣令)之下有許多小官(掾屬即吏),明清兩代,是一個小官(知縣)之下有許多永無出息的辦事員(吏胥),而政治上許多花樣(文與法)卻盡付與他們,試問其影響與結果該如何?二、明代考試製度考試製度自唐歷宋,還可說沒有大變動。到明代,變動就大了。後來清代的考試,都從明代沿下,現在我們且講其間兩點重要的:甲、進士與翰林院第一講進士及第和翰林院。唐宋兩代的考試,由民間先在地方政府呈報,由地方送上中央,這些人就叫進士。考取後稱進士及第。譬如你是山東人,便向山東省政府報名,他把你送到中央,你就是山東省進士。考試錄取,就叫進士及第。因此主要的考試只有一次。到了明代,殆因報考的人數更多了,才分成幾次考。第一是府縣考,錄取了叫入學,又叫縣學生,俗名又叫做秀才。照理,縣學生該赴縣學讀書,但有名無實,並無正式的縣學。其次是省試,考試地點在各直省的省會,這叫鄉試,中試者俗稱舉人。各省舉人再送到中央,集合會考,這叫會試。會試中試,始是進士,也叫進士及第。其實就名義論,舉人就如進士,進士也就如舉人,哪有這許多分別呢?明制進士及第以後,還該留在中央政府讀書,由中央派一個資格老的前輩進士出身的人來教。這個人,本身就是朝廷大官,也不嚴格來教讀。照例,要待這些進士讀書滿三年,再加一次考試,成績好的,就得入翰林院。所以明代翰林是進士在中央讀了幾年書,經過考試,這個時候稱為散館,才成翰林的。但此種進士讀書的制度,不久也有名無實了。而明代風尚,則極看重進士與翰林,非進士翰林就不能做大官。明以前的科舉,只進士及第後,即便分發服務,依其行政成績逐漸上升。明代則舉人不便是進士,一定要進士及第,進翰林院的這批人,才能當大官。舉人以下就沒有做大官的份,如是則科舉場中也分了流品。進士及第是清流,浮在上面直向前,秀才舉人則變成了濁流,沉澱在下面,永遠不超升。鼎甲出身,也成一種流品觀念了。我們不能說科學場中有階級,但卻有流品。從兩漢到唐宋,任何人都得從小官先做起,但人人都有當大官的希望。明以後,科舉分成兩層,下層是秀才、舉人,沒法當大官。上層是進士與翰林,也沒有做小官的。清代也如此。像曾國藩進士殿試,雖列三甲,只是同進士出身,然而進士散館成績好,獲進翰林院,以後出來便做幾任學政主考,後此就做侍郎,等於現在的部次長,一下就做大官了。至於考不上進士翰林的,無論你學問修養好,從政成績好,總之沒辦法。這種制度,依然是重法不重人。但平心論之,此項制度也絕非無好處。明清兩代許多的有名人,都出在翰林院。因為考取進士後,留在中央這幾年,對政府一切實際政事,積漸都瞭解。政府又給他一個好出身,將來定獲做大官,他可以安心努力。他在進士留館時期及翰林院時期,一面讀書修學,一面獲得許多政治知識,靜待政府之大用。進士與翰林成為政府一個儲才養望之階梯。科舉本只能物色人才,並不能培植人才的。而在明清兩代進士翰林制度下,卻可培植些人才。這種人才,無形中集中在中央,其影響就很大。即如曾國藩,考取進士時,也不過三十幾歲,那時在學問上是並無甚深基礎的。而在他進士留館一段時期,住在京城,生活雖說很清苦,但亦很清閒,沒有什麼事,可以一意從師覓友,讀書論學。學問基礎,便在那時築成。及做翰林,還是沒有事,還是讀書。即或放到外省作主考官,主考還是沒有許多事,旅行各地,多識民情風俗,多認識朋友,回來還是翰林。如是多少年,才正式當官任事。國家養你在那裡,擔保你有大官做。政府的事,你都可知道,只讓你從容一時期,這是一個很好的制度。明清兩代,許多大學問家,大政治家,多半從進士翰林出身。並不是十年窗下,只懂八股文章,其他都不曉得。他們住京都,往往只攜一個僕人,養一匹馬,或住會館裡,或住僧寺裡,今天找朋友,明天逛琉璃廠,檢書籍,買古董。或者在當朝大臣家裡教私館。然而他們負有清望,是政府故意栽培的人才。在政府論,應該要有一個儲才之所,把下一輩的人才培養在那裡。培養他的學識,培養他的資望。如是才可以接上氣。漢代培養人才的是掾屬。唐代培養人才在門第。宋代培養人才在館閱校理之職。到明清兩代,始把培養人才的機構歸併到考試製度裡。當然,做翰林的不一定全都好,然而政治家學問家都由這裡面出來,那亦是事實。乙、八股文其次我們要講及八股文。這是明代考試製度裡最壞的一件事。從明代下半期到清代末期三四百年間,八股文考試真是中國歷史上最斲喪人才的。大家知道:八股文沒有什麼意思,但為什麼政府偏要用此來考試呢?當然有人要說,這豈不是專制皇帝故意的愚民政策嗎?然而明代推行八股文,早已在衰世。那時的皇帝,哪裡會用心創造這樣用意刻毒的制度來?當知任何一制度,很難說有一二人所發明,所制定。正因當時應考人太多了,錄取標準總成為問題。從前唐代考試,一定要考律詩,就因為古詩不容易定標準,判優劣,律詩要限定字句,平平仄仄,要對得工整,一字不合法度就不取。標準較易具體而客觀。宋代不考詩賦考經義,仁義道德,大家一樣的會說,誰好誰壞,很難辨。所以演變到明代,又在經義中漸漸演變出一個一定的格式來。違犯了這個格式就不取。這不過是一個客觀測驗標準。八股文猶如是變相的律詩,是一種律體的經義。這也不是一下子便制定了這格式,而是逐漸形成的。開始時,也並不是政府存心要愚民斲喪人才的,目的還是在錄取真人才。然而人才終於為此而消磨了。現在只罵創始此制的人存心不良,懷有極大的惡意,其實此制度也不是某一時某一人所創始的。而且縱使存心公正善良的人,其所創制度,也可有偏弊,有流害。我們必如是想,才能對政治制度有深一層之研討與警惕。三、明代賦稅制度明代經濟方面,講起來很瑣碎。關於制度,無甚特創,此刻不擬再多講。自明迄清,國家對於賦役,都有一種重要的冊籍,名叫黃冊和魚鱗冊。黃冊是登記戶口的,魚鱗冊是登記田畝的。直到清代後期一百多年間,黃冊沒有了,戶口很久不調查,但魚鱗冊則相沿至今,縱有許多改進,但依然還是明代創制傳下。這是值得提及的。黃冊以戶為主,每十年更定一次,凡四本。一上戶部,三份分送布政司府縣。冊上詳具舊管新收開除實在之數,為四柱式。所謂以戶為主者,如某戶有田百畝,或賣去二十畝,則造冊曰舊管百畝,今賣,當開除戶下田二十畝,彼買者新收二十畝,而此戶實在則止八十畝。這是專據某都某家之一戶來登記的。如買者乃別都人,則立為子戶,登記於買田人戶圖中,逐項注清楚。此項造冊制度,一看像麻煩,其實在當時,本兼有限民名田之義。好使兼併之風,不易隨便滋長。但此項黃冊,積久弊生,便多變亂了。如有一豪家,置田萬頃,他的田畝,侵人別都的太多了,便會有人想法變亂黃冊,把新收隨便挪移成舊管,來遷就此種兼併之惡風。又黃冊規定以一百十戶為一里,推擇其中丁糧多者十戶為長,餘百戶分十甲,一甲分十戶。歲役里長一人,甲首一人,董理此一里一甲之事。主要在替政府主管催徵。但兼併之風既盛,大戶千畝也是一里長,小戶三十畝也是一里長,則小戶更非蕩家破產不可了。我們只看明代黃冊制度,便可由此想像唐代的賬籍制度,在他們初創法時是各有一番精密懇切的用意的。但時間隔久了,便弊端叢生。最先是由人運用那項制度來遷就那弊端,最後是那項制度無法保留,只有根本捨棄了來另立新制度。其次講到魚鱗冊,遠在宋代已開始有了的。但到明代,此項圖冊,才為政府普遍使用,而成為一制度。黃冊以戶為主,魚鱗冊以土田為主,當時亦稱魚鱗圖。每縣以四境為界,每鄉每都亦如之。田地以丘相挨,如魚鱗然,故稱魚鱗圖。圖中田地,或官有。或民有,或是高田,或是汙田,或埂或瘠,或山或蕩,都詳細註明,並添註上業主的姓名。其有田地賣買,則一年一注。人戶縱然流動,田地則一定不移。因此,當時人稱為以田為母,以人為子,子依於母,親切可據。我們若就黃冊魚鱗冊這兩種冊子來細想當時創立此項制度之用心,實有未可厚非的。在此項冊子上,不僅便利了政府收租的手續,而且實在是不便於民間之兼併的。但若論歷史大趨勢,自唐代兩稅制以來,政府方面,究竟是隻顧慮在政府自身的財政上如何圖謀徵租手續之方便,而再不能在經濟理論上來努力社會民眾方面土地制度之建立。此中原因,一則由於兩漢以下,地方行政規模日趨簡窳陋,無法注意到此等大政策。再則自中唐以下,社會上大門第勢力全歸消失,畸零割碎的小戶農田,全歸政府直轄,徵收租稅的手續,更麻煩了,於是不得不在這上面盡力想方法。而民間的舞弊取巧,則層出不窮,上面立一法,下面即跟隨著這一法來作弊生巧。自從有了魚鱗冊,民間即在魚鱗冊上想花樣,如當時所謂飛灑詭寄之類,一切作弊的花樣,一時也說不盡。因此,冊上的田地四至,縱然是準確,而業主花名,則依然可以混淆,到底則仍變為一筆糊塗賬。遠在嘉靖以前,實際上明代的魚鱗冊,也早等於廢棄了。其次要講到明代的一條鞭法。所謂一條鞭,是把民間差役雜項,一併歸人田賦項下,計畝徵銀,以求手續之簡便。這一法,早在宣宗宣德年間,已有人在長江下游東南一帶試行過,此後逐漸推行到全國。在世宗嘉靖、穆宗隆慶時,是明代一條鞭法最盛行時期。但此制也如宋代的免役法一樣,雖在南方覺得是便利,但在北方則各處深感不便,反對甚烈。實際上,一條鞭法經歷時期也並不久,便紊亂了,並不能完全遵照那法制來推行。我們上面講了明代的黃冊魚鱗冊和一條鞭法,卻有一層重要之點,值得再提出。我常說,任何一項制度之成立與推行,決不是孤立的,它必然須和同時其他幾項制度相配合,它必然會受其他某幾項制度之牽動和影響。循此推說,任何一時期的各項制度,必然會互相配合,互相牽動影響,而形成一整套。即就土地制度和租稅制度論,此兩項制度之互相配合,及其互相牽動影響之處特別大。春秋時代的井田制,這是後代中國人理想的土地制度之範本。但即因當時貴族階級為求便利稅收制度之簡化,而終於把此井田制度破壞了。北魏時代的均田制,也必先有三長制的整理戶口冊籍作準備。唐代的租庸調製,也因於當時賬籍制度之淆亂而不可再行使。自唐代兩稅制以下,因於種種實際困難,逼得政府只在稅收制度上著眼用心,而把整頓土地制度這一重要理想放棄了。但即就稅收制度這一項而論,自唐代制定兩稅制以下,依然要遇到種種困難。明代的黃冊和魚鱗冊,依然如唐代之賬籍般,終於年深日積之下而弊病叢生,而淆亂不清了。這又牽涉到地方政府即州縣衙門的各項組織與其行政效能而受甚深之影響。而且也不盡在地方政府之組織與其行政效能上,而又得牽連及於地方自治的種種情況之不同。因此又必然牽連到各時代的社會形態。如春秋時代有封建貴族,東漢以下至中唐時期有大門第,晚唐以下迄於宋明,社會大門第全消失了。農戶散漫,全成一新形態。這些都為了解中國歷史上田賦制度種種演變所必須牽連論及的有關係的各要點。於此我們可以想像,我們今天若要再提出一項土地制度之整理,及新規劃,其勢仍會牽連及於其他一切制度之如何相互配搭,以及與社會上一般情狀之如何真實適合的這一問題上。我們此刻來講歷史上的各項制度得失,正要我們瞭解一項新制度之成立和推行,其條件是如何的複雜,其考慮是該如何的周詳的。四、明代兵制現在說到兵制。明代武功,較之唐代相差並不遠。明太祖平天下,原定有衛、所制度,其實也就如唐代的府兵制,不過名稱不同而已。大的兵區叫衛,小的兵區叫所。明代的衛所,便如唐代的府。明太祖曾說:“吾養兵百萬,要不廢百姓一粒米。”這用什麼方法呢?那就是衛所制度了。當時每一兵區,設在一個府裡的叫所,連著兩個府的叫衛。大約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八人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外統于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遇出兵打仗,由朝廷派一個將軍,叫做總兵官,所帶的便是衛所軍隊。戰事結束,總兵官把兵權交出,軍隊迴歸衛所。平時衛所軍給田自養,國家不要他賦稅,這種制度還是同府兵制一樣。我們讀歷史的,讀到明朝晚年,總覺得中國太不行。滿洲不過是松花江外一個小部落,中國怎會抵禦不住他?我們因這一番憤懣之情,便不免要多責備。其實我們該曉得,像中國這樣大的一個國家而垮了臺,當然不是簡單的一回事,我們該就歷史上切實來理會。這並不是說文化衰敗,道德墮落,政府專制黑暗,幾句空洞不著邊際的想象話,便能道出其中之因緣。專就政治講,每一制度,只要推行到兩三百年的,總不免出毛病。明代大體上已過了兩三百年的太平日子,無論當初制度怎麼好,也會腐化,這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兩三百年的長時間,人們的精神不會始終緊張,維持原狀的。它也會放鬆一下。就拿衛所制度說,此制度不算得不好,而且明代也憑此建立了輝赫的武功。後來國勢隆盛,四境太平了,兵卒一生不見打仗,他們的精神當然會鬆懈。而且動員打仗,譬如打滿洲吧,依照制度,要全國平均分調,不是隨便單從某一地方調撥的。這說來並不錯,但結果,全國各地的兵卒,幾十萬人集中到中央,早已是全國騷動了。而且他們間風俗習慣語言面貌,都是陌生的。開啟武庫,裡面所藏兵器衣裝,不知已是若干年前做好存貯在那裡。拿出來,鐵也鏽了,縫的線也爛了。這也不能怪政府。當然不能經常隔三年兩年要做二三十萬套軍裝擺在那裡讓它一次一次黴爛的。縱是今天的美國人,也是臨到不得已,才努力製造軍用飛機的。若沒有蘇聯大敵在前,他也不會造。明代也因於承平積久而軍裝黴爛了。一旦把這些破爛軍裝拿出來,分發兵眾,臨時倉促,胖子穿著緊的,瘦子穿著肥的,大家想調換一套稱身的,軍營裡,你找我,我找你,也不是件容易事,大多數是勉強馬虎穿上身。臨出發,軍隊照例要祭旗,這當然並不是完全為迷信。現在軍隊出發打仗,也要預先演習,試試槍炮的。從前祭旗的典禮,要殺一條牛,這譬如今天大軍開發前試炮般。據說明代那時,這條牛就殺不死。為何呢?這因武庫的刀藏得太久了,鏽了鈍了,所以殺不死一條牛。祭旗殺牛用的刀還如此,幾十萬士兵手裡拿得更可向。我們今天卻不能單憑此等事罵中國文化不好,甚至說我們民族已衰老。這實在是因於承平過久,自然把戰鬥生活淡忘了。我們再看滿洲人,他們戴的帽子,兩邊可以遮下,只從兩耳到頜下,面部只露兩隻眼一張嘴。這因東北氣候冷,放下帽來才可保護耳朵鼻子,不使凍脫。今天我們穿的馬褂與長袍,這也是當時滿洲的軍裝。為了騎馬方便,長袍一面開袴,騎上馬,還可把另一面的裡襟搭過來,兩條腿都蓋著了。照中國內地人服裝,騎上馬,膝蓋就露出,要受凍,僵了。兩手為要伸出拿馬韁繩,他們的馬蹄袖,正好保護伸出的手指。我們中國的軍隊,有些是雲南人,有些是廣東人,自生以來,也沒見過冰和雪。驟然應調到北京,穿上那些不稱身的舊軍裝,再調到關外,大風一刮,精神慘沮,怎能同滿洲軍隊對陣作戰呢?當時沒有注意到這些,所以一碰上就不行了。當時中國一個總兵官杜松,被滿洲兵一箭射死,就因為他帽子的鐵鏽了,箭頭穿胄而入,總兵官都沒有精良的甲冑,士兵更不用說。這些事,我們粗略讀史是不會知道的。當時徐光啟在南方,為此事屢上條陳,據他說:我們該從頭練新兵,兵隊數量不須多,每個兵都該量著尺寸作軍衣,又要適合著東北關外的氣候。當然刀槍武器也該要新的,又該配合各人的氣力。如是才可談訓練。他把計劃定好,政府也贊成,但戶部拿不出錢,就沒有能照樣辦。我們從這點看,可知一個國家的武裝,物質條件也要緊,我們不能老是拿精神來戰勝強敵啊。但明代大失敗之後,受了教訓,急速改變,那時中國還是能抵抗。不過中央政府垮了臺,外面的軍隊也就難以支援了。從前宋代曾有過這樣的爭論,究竟養一匹馬好呢?還是養二十五個農民好?好像現在說,究竟黃油好,還是大炮好?軍裝封在武庫裡,全國農民普遍安靜和平地過活,生平沒有見兵革,這樣的日子,也不該過分地咒罵。但一旦邊境闖出亂子來,要他們倉皇跑出關外去,軍裝就是軍隊的生命,我們也不能不承認物質條件之重要。物質條件配不上,單靠精神,哪能持久。我們的武力方面,經過幾百年太平,也該會衰落的。突然出來一個滿清,抵不住,也不足為怪。站在歷史立場看,應該有一歷史的說法。所謂歷史的說法,便是根據歷史,把具體事實來說明。我們不要說中國民族衰老了,它的文化不行了,那些空洞話。我們要分析那時的具體事況,換言之,我們要找出歷史材料,來說明當時究竟失敗在哪裡。當然我上面之所說,只是歷史事實中一小節。但總是比較落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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