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牘是我國最早的書的原型,簡牘制度是我國最早的書籍制度。中國古代以經過整治的竹、木為記錄載體的文獻。根據文獻記載和考古發現可知,簡牘文獻流行於先秦,兩漢時期最盛,直到東晉末年才被已發明四五百年的紙質文獻所取代。簡牘作為主要的文獻形式在中國使用的時間長達千餘年,已知最早的簡是湖北戰國早期曾侯乙墓竹簡,最晚的是新疆羅布泊古樓蘭遺址、民豐尼雅遺址和吐魯番晉墓所出晉簡。簡牘的形態各異,較重要的有簡、牘、觚三種。
簡:由竹或木加工而成,通常是削成長條形,將寫字的一面磨光;竹質的還要在火上炙幹,目的是使其易於著墨和防!。一根竹片叫作“簡”,把許多根簡編連到一起,就叫作“策”。“策”字也可寫成“冊”。編簡成策的繩子叫作編,一般用麻繩,或用皮繩或絲繩。一般編2-5道,也有個別編1道的,通常視簡的長度而定,大多數是先編後寫。簡的寬度一般為0.5-1釐米,長度根據需要而定。在漢代簡最長2.4尺,合戰國尺三尺,用以寫六經、國史、禮書、法令,故有“三尺法”、“三尺律令”之說;其次為1.2尺,用以寫《孝經》等書;最短的0.8尺,用以寫論語及其他諸子傳記書籍。各個時期所用簡的長度不同,每根簡只寫一行,比較寬的木簡可寫兩行或多行。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