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共和國的布魯圖當選為第一任執政官。
執政官就是原來的羅馬王。不同的是,他的任期只有一年(可以多次當選),而且執政官有兩個。兩位執政官有著相同的權力,每個人都可以否決對方的決策。因此,他們不得不精誠團結,互相協商,誰都不能專橫跋扈。
當然,他們也無法濫用權力。
必須把權力關進籠子。這個現代國家反覆強調的政治理念,羅馬人在兩千五百年前就已經明白。
即便如此,當一名執政官,尤其是在共和之初,仍必須像中國的周公一樣小心翼翼,戰戰兢兢。因為人民對這種新制度還不信任,也不知道他們會不會又變成國王,布魯圖和他的新制度都必須接受考驗。
考驗說來就來。
禍端是一群年輕人惹出的。他們不滿於元老院裡盡是些老傢伙,便密謀推翻共和政體,迎回被逐的塔克文。為此,他們秘密集會,並歃血為盟。
訊息洩露後,小夥子們被押上了審判庭。
審判是在人民大會上進行的,被告則包括布魯圖的兩個兒子。所有的眼睛都看著執政官,另一位執政官的臉上則流下了眼淚,因為被告當中也有他的親戚。
看來,這些叛國者是死不了啦!按照規定,兩位執政官必須意見一致,否則判決無效。
布魯圖決定實行家法。
沒錯,在羅馬,家長對子女有生殺大權。
布魯圖問兒子:你們為什麼不為自己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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