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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南方崛起 血染的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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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莊的稱霸,很艱難。

的確,如果說齊桓公是“不戰而霸”,晉文公是“一戰而霸”,宋襄公是“戰而未霸”,秦穆公是“戰而半霸”,那麼楚莊王則是屢戰而霸,血戰而霸,苦戰而霸。其中最慘烈也最悲壯的,是成就了莊王霸業的圍宋之役。

說起來這場戰爭的禍端,其實在楚莊王。起因是有一次莊王同時派出兩個使節,分別出使晉國和齊國。出使晉國的,要路過鄭國;出使齊國的,要路過宋國。莊王卻吩咐二人直接過境,不得向鄭宋兩國借道。

這就是蠻不講理了。因為即便是周王的天使,哪怕路過蕞爾小邦,也要借道,以示對該國領土和主權的尊重。楚莊王不準自己的使節借道,豈非霸道?

沒人知道莊王當時怎麼想。只不過鄭國在此刻,早已被打得服服帖帖,多半會忍氣吞聲。宋國則不同。他們在兩年前,跟晉、衛、曹三國建立了攻守同盟。盟約規定,如果有誰被人欺負,當共救之,叫“恤病”;如果有誰背叛同盟,則共討之,叫“討貳”。這個條約,宋國執行得很到位,而且也只有宋國執行到位。以宋人之刻板叫真,豈能容忍楚國的此等行徑?何況那位過路的使節申舟,以前還得罪過宋。

於是申舟叫苦不迭:鄭國聰明,宋國糊塗,路過鄭國的肯定沒事,我死定了!

莊王卻說:敢?他要殺了你,我就滅了他!

楚莊說這話,實在是太小看宋國了。一個士人,尚且可殺不可辱,何況是一個邦國?面對楚人的蠻橫無理,宋國的執政華元說:途經我國而不借道,這是把我國看作他們的邊陲小鎮,等於是亡國。得罪楚人,引來兵禍,也要亡國。如果同樣是亡國,那就寧肯死得體面而有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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