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意外,我喜歡李小華。
非常非常的喜歡。
但說真的,儘管李小華老是對著我笑,但我從來都不知道李小華是不是喜歡我,抑或只是對我抱著強烈的好奇心而已。
分手,只需要一個人同意,但“在一起”,可是需要兩個人同時認可才能作數。戀愛就是要這麼不確定才有趣,不是嗎?至少我已經完成了我這一半的拼圖。
那陣子我每天都充滿朝氣地去上學,一到學校,停好腳踏車,就迫不及待地從車棚飛衝到教室,有時還會在操場旁的花圃摘下一朵小野花,趁李小華還沒有到教室前,將小野花夾在她桌上的透明墊板下,然後等待欣賞她看見小野花的表情。我生平第一首詩,也就出現在小野花旁邊的紙條。
筆記本上的對話:
“嘿嘿,你家住哪?”
“幹嘛?”
“只是好奇而已。”
“我為什麼要告訴你?你這麼聰明,想知道應該就可以知道啊。”
放學後,我便騎著腳踏車等在校門口,看著李小華的爸爸騎摩托車載她回家。我深呼吸,一踩踏板,瘋狂地跟上。
精誠中學跟市區隔了一道坡度陡峭的中華陸橋,平常騎腳踏車上去,屁股都要離開坐墊,使盡全力才不會使自己中途放棄、用牽車的方式解決(精誠中學的畢業生,八成都有一雙筋肉糾結的蘿蔔腿,唉——)。
戀愛的力量真的很不可思議,我一路狂追,無視可怕的坡度,緊咬著李爸爸的摩托車屁股。李小華當然知道我在後面狂追,她偶爾回頭嘻笑的表情,彷彿在為我加油打氣,讓我完全忘卻小腿肚的悲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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