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1997年春天剛來到的時候,孫櫻約我吃午飯。
原來孫櫻也看到了我那篇模仿村上春樹的白爛文章,是明菁拿給她的。
她說她有個朋友在網路上看到我寫的東西,覺得滿有趣,想邀我寫些稿。
"孫櫻,你在報社待久了,幽默感進步了喔。"我認為孫櫻在開玩笑。
"菜蟲。我說,真的。"
"別玩了,我根本不行啊。況且……"
"出來,吃飯。不要,囉唆。"
孫櫻打斷我的話,我只好答應了。
我們約在我跟明菁一天之中連續去吃兩次的那家餐館,很巧。
約的時間是十二點四十分,在餐館二樓。
可是當我匆忙趕到時,已經快一點了。
我還記得我前一晚才剛熬夜趕了一份報告,所以眼前有點模糊。
爬樓梯時差點摔一跤。
順著螺蜁狀樓梯,我上了二樓。
我一面喘氣,一面搜尋。
我見到了孫櫻的背影,在離樓梯口第三桌的位置。
孫櫻的對面坐了個女孩,低著頭。
她靜靜地切割著牛排,聽不見刀子的起落與瓷盤的呻吟。
我帶著一身的疲憊,在離她兩步的距離,停下腳步。
她的視線離開午餐,往右上角抬高30度。
我站直身子,接觸她的視線,互相交換著"你來了我到了"的訊息。
然後我愣住了,雖然只有兩秒鐘。
我好像見過她。
"你終於出現了。"
"是的。我終於看到你了。"
"啊?"我們同時因為驚訝而輕輕啊了一聲。
雖然我遲到,但並不超過二十分鐘,應該不必用"終於"這種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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