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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不換》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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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換》這本書約10萬字,想動筆是2015年7月的事。

但真正開始動筆,在一年後,即2016年7月初。

然後寫了3個月才完成。

離完成上一本《阿尼瑪》,已超過三年。

這三年多來,我一個字都沒寫。

所以動筆之初很卡,甚至完全忘記寫作的感覺,

忘記自己好歹也曾寫過十幾本書。

還好我已經可以專心寫作,因為我告別了九年的大學老師生涯,

離開學校。

用專心來彌補早已生疏的手和腦,結果剛好。

於是這本的寫作速度幾乎和以前一樣。

菩薩有“逆行”的法門。

凡是打擊你、壓迫你、刺激你、欺負侮辱你、使你爬不起來的人,

都可能是逆行的菩薩。

我很感謝我的逆行菩薩,讓我離開學校,可以專心寫作。

《不換》這個故事算簡單,人物更簡單,從頭到尾只有兩個人在說話。

原本想設定的主要角色有三個,再加上幾個次要角色,

但一下筆,便決定只用兩個角色寫完整本。

而過去的時間軸和現在的時間軸概念,倒跟原先設定一樣。

這故事可以過去、現在交替閱讀,也可以先把過去發生的看完,

再看現在。

我年紀大了,行文難免囉唆和碎碎念,請你別介意。

“重逢是為了好好道別”這個概念,在書中走了半年才顯現。

我們都該學會好好道別,學會放手。

總有一個人,可以一直住在心底,卻消失在生活裡。

《不換》的寫作過程中,我不斷摸索寫作的感覺,

也常問自己:我以前寫作時,除了作品外,還想什麼?

後來才想起來,我以前寫作時,腦子裡只有作品。

而寫完最後一個字的瞬間,心裡只覺得:噢?寫完了嗎?

不像以前,即使個性再怎麼內斂,至少也會握緊拳頭低喊一聲:“耶!”

或許我早已遺忘寫作的感覺,甚至遺忘自己是寫作者的事實,

但有個東西我已銘記在心,從未遺忘,

那就是我曾在《蝙蝠》後記裡提到的那段話:

處在這個變動劇烈的時代中,篤信的價值觀或許會動搖,

但我認為自己並未改變,我依然只是個寫小說的人而已。

我喜歡簡單寫、單純寫,對文學價值沒有強烈的企圖心。

我只希望能保有寫作者那顆最初也最完整的心。

那就是文字本身,那就是故事本身。

那就是寫作者心中那處明亮的地方。

而我只是很努力、很努力地將那種亮度帶給你而已。

不管我的文字風格、寫作手法等是否有所改變,

我寫作的初心,還是完整而不變的。

只是,我曾經放棄了寫作。

因為覺得夠了、累了,想放棄寫作者的角色,做個單純的老師,

或者什麼角色都好,只要不寫就好。

雖然還有一些東西可以寫,但我已不想寫,也覺得寫不出來了。

所以謝謝你。

擁有深邃明亮眼神的你,具有完美四分之三側面的你,

在我眼裡和心裡都是光滑而圓的地球的你。

是你賦予我寫作的意義,並讓我重新擁有寫作的力量、決心和勇氣。

對你,請原諒我也有語言表達障礙——

內心越洶湧,寫下的文字越淡然。

內心的情感總是沛然莫之能御,表達的文字卻平淡無奇。

總有一個人,只要一句話語,或一個眼神,

就可以給你滿滿的力量和勇氣。

如果這樣的人出現在生命中,那麼即使給我全世界,

我也不換。

有你的這一段,即使總是苦多於甜、磨難多於喜樂、分離多於相聚,

即使總是毫無默契多於心有靈犀,

即使總是狂風暴雨多於風和日麗……

我也堅決不換。

蔡智恆

2016年10月於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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