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是一些行李,把它打包起來就成了回憶。回憶是一種相遇,然而悽美,或悽或美。“回憶裡的人,是不能去見的;去見了,回憶裡的ta(他或她)就沒了。”看到一個學生的說說,我搜了一下,方知它原來是一篇文章的句子。
不過我想,回憶或者說愛情裡的回憶並非如此簡單,現實社會的網路小品文或許讓人眼前一亮,然而畢竟缺乏沉澱,缺乏沉靜。它是那樣的輕飄飄,美麗而容易破碎。其實,愛情裡的回憶可以是一種傷害,可以是一種潤澤,也可以是一種支撐。
其一,回憶傷害起人來真比刀還厲害。如林徽因,她是多麼愛徐志摩,只是由於驕傲,而沒有選擇跟徐志摩在一起。雖然她跟梁思成說,要用一生來回答為什麼選擇他的理由,但是梁思成不是傻子,她也不是鐵石心腸,她對徐志摩的回憶可以說傷害了梁思成。尤其是徐志摩因為趕去聽林徽因的講座而機毀人亡之後,這種回憶很明顯是加深了。
到了林徽因臨死之前,她見完徐志摩的原配、孩子之後就誰也不見了。為什麼?據說因為見了徐志摩的孩子,就等於見了徐志摩本人,她要保留這份最後的真實。因為徐志摩畢竟是她的最初,也是她的最愛。這恰如電影《前度》裡說的:“不是你身邊的不是你最愛的,而是你最愛的已經不在你身邊了。”或者說最愛你的人已經不在你身邊了。不過這對梁思成的確構成了一種傷害,所以據說他才自稱感冒不舒服而不去參加她的葬禮。這是歷史上的例子,那麼現實社會中有沒有這樣的例子?查查資料是有的。只不過林徽因沒有明確說出只愛徐志摩,梁思成也有這種忍耐力;而現實社會中回憶的人,可能會直接對現任說或者表示只喜歡前任,如《雷雨》中的周樸園對繁漪一樣。這樣也就構成了傷害,兩人距離情殤或者分手就不遠了。因為現實永遠比不過想象或回憶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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