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皂zào隸l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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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 義】

舊時官府的差役。

【名家解讀】

“皂隸”的“皂”指黑色,而“隸”則是因為犯罪而被罰給官府服役的人。皂、隸連用,指官府地位卑微的差役。明朝衙門皂隸雜役穿青色布衣,交領、窄袖長袍,下打密褶,腰間繫紅布帶。地位更低的,穿青衣外罩一件紅布馬甲,腰繫青絲帶。(蒙曼)

【辨 析】

“皂”是皂斗的簡稱,用這種植物的殼煮汁,可以染黑色,因此“皂”原意為“黑色”,後因官府的衙役著黑衣因此引申為“衙役”。“隸”不能寫為“吏”,“吏”指的是官員,或大或小,吏能決策或發號施令,隸只能跑腿辦事,地位不同。

你知道嗎?

我國奴隸時代,在奴隸主死的時候,奴隸還要去陪葬,十分殘忍。

【字裡字外】

“皂隸”語出《左傳·隱公五年》。

魯隱公在位的第五年,他準備去山東棠邑抓魚觀賞,大臣臧僖伯勸告他不要去。臧僖伯說:“凡是一種東西,它跟國家大事無關,或者這個東西不能夠用來做兵器增加我們的軍力,那麼,國君就不要去理會它。國君的職責,就是管理國家,使人民的行為符合法度與禮制的規定。所以,你自己做事要有規矩,如果不合乎法度,又不合乎禮制,這就稱為亂政。亂政屢次出現,就是導致衰敗的原因。因此,任何時候都有任何時候要做的事,例如春季檢閱、夏季田獵、秋季獮獵、冬季狩獵。再如每隔三年,還要整治軍隊,並藉此來檢驗成果,演習完畢,再帶士兵們回到廟堂裡飲酒慶賀,祭祀祖宗,清點軍用器物。如果鳥獸之肉不是用於祭祀,動物的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是用於軍用器物,國君就不用親自去獵取,這是自古以來的制度。至於山林河湖的物產,是取來做日用品的,但那是賤役的小事,有關官吏的職責,不是國君要親自過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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