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比喻分取非分的利益,或參與分外的某種事情。
【辨析】
“染”最初是指給布帛等著色,它的右上角是“九”,注意不要在“九”字上加點寫成“丸”,也不要把“染”寫成“柒”。
【起源與演變】
《左傳·宣公四年》中有“染指於鼎,嘗之而出”的句子,意思是將手指伸進鍋裡,蘸了點羹湯,嚐了嚐味道之後便走。“染指”後來被用來泛指品嚐某種食物,如唐白居易在《答皇甫十郎中秋深酒熟見憶》一詩中寫道:“未暇傾巾漉,還應染指嘗。”“染指”也用來比喻沾取某種利益,多指沾取不應得的利益,比如明陶宗儀《輟耕錄·論秦蜀》中有“獻帝無復染指之望矣”的句子。“染指”還可以用來比喻參與某件事情,如清錢謙益在《〈梅村先生詩集〉序》中說道:“餘老歸空門,不復染指聲律。”
【例句】
至於戲劇﹐我更是始終不敢染指。我所寫的大抵還是散文多。
朱自清《〈背影〉·序》
【字裡字外】
“染指”這個詞來自《左傳》裡記載的一個歷史故事。
春秋時期,鄭國大夫子家和子公有一天去覲見鄭靈公。快進宮門時,子公的食指突然輕輕地顫動起來。子公就伸出手指給子家看,得意地笑著說:“這可是個好兆頭呀!以往我食指一顫動,就能嚐到好吃的東西,估計今天也一樣!”子家聽後,淡淡地笑了笑,並不十分相信子公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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