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阡qiān陌m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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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田地中間縱橫交錯的小路。

【辨析】

“阡”和“陌”的繁體字寫法都是“阜”字旁(本義是土山、土埂),後簡化為“阝”旁,注意不要寫成單人旁或提手旁。

【起源與演變】

《說文解字》中有“路東西為陌,南北為阡”。阡陌最早在秦漢時期是指田界、田壟,後泛指田間的小路。到了兩晉南北朝和唐代,又引申出途徑、門路之義。古人認為,往南是生的方向、往北是死的方向,因此“阡”也有“通往墳墓的道路”的意思。如杜甫《敵武衛將軍輓詞》之三:“哀輓青門去,新阡絳水遙。”“阡”也由此進一步引申為墳墓的意思,如“阡原”“阡兆”都是墓地的意思。“陌”原本的意思是指田間小路,後也演變為泛指道路、街道,如辛棄疾《永遇樂·京口北固亭懷古》:“尋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

【例句】

阡陌交通,雞犬相聞。

陶淵明《桃花源記》

【字裡字外】

“廢井田,開阡陌”是戰國時期秦國的商鞅變法中一條重要的措施。據說,夏朝曾實行過井田制。商朝、周朝的井田制沿襲了夏朝的制度,到西周時已經發展得很充分。

井田制就是把耕地劃分為一定面積的方田,周圍有經界,中間有水溝,阡陌縱橫,像一個“井”字。一井田分為九個方塊,周圍的八塊田由八戶耕種,稱為私田,私田收成全部歸耕戶所有;中間是公田,由八戶共同耕種,收入全部上交統治者。到春秋時期,由於鐵製農具和牛耕的普及,使得農業生產力大大地提升,庶民都自己開墾私田,而荒廢公田,井田制逐漸瓦解。商鞅變法中的“廢井田,開阡陌”指的是廢除井田制度,允許人們開荒和買賣土地,去掉原來由“阡陌”規劃出來的貴族封疆。這樣就打破了奴隸制的生產關係,促進了封建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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