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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回 懷母后宋帝傷心 審郭槐包拯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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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嘉祐王龍心不悅,只因生身母后屈於泥塗之中。初時據包公陳奏,還屬將信將疑,費心推測,豈知劉太后暗中行賄於臣下,又得包拯機智,察出原贓,情真事實無疑。不意果然落難貧婦,竟是生身之母,子為九五之尊,母后屈身市廛乞丐,難道有此奇聞?意欲即往陳州迎母后還宮,但郭槐尚未親供招認,須待審訊明白,方可前往迎請。因此,即敕旨包公審辦郭槐。包公奏道:“微臣不敢領旨。”君王道:“卿如不領辦,誰可領辦?”包公道:“臣保薦國丈,可以承辦此案。”龐洪心想:這包拯昨天言老夫辦理不得,今日反薦我承辦,不知想什麼詭計來算計老夫?他為人厲害,不可上鉤。即忙奏道:“前日包拯言臣領辦不得,望吾主另委別人辦理。”君王復問包公道:“如此發交何人方可?”包公道:“國丈既然辭卻,別員總是力辦不來。”君王道:“據卿所言,難道此事即罷了不成?”包公道:“罷不來的。莫若陛下當殿親詢,此冤必可大白。”

當下君王煩悶,呼道:“包卿2你自己所辦多少離奇異案,一片丹心,為國勤勞,今日國母遭此災難,因何不與朕分憂,何以故意推辭不辦?”包公奏道:“臣啟陛下,並不是微臣故意力辭逆旨,只因國丈曾經有言,來說是非者,即是是非人。微臣不承辦此案則已,若將此事發交於臣,總要辦到徹底澄清,據法律,此案連及安樂宮劉太后娘娘,如若定了太后娘娘之罪,豈非臣有藐君犯上大罪?國丈劾奏於臣,臣即有口難分,望乞我主開恩,免發此案。”君王見奏,想來此論不差,即道:“包卿且免多憂,如若太后娘娘應得定罪,亦難掩飾,依卿定斷。倘國丈多言,亦須擬罪,如今不須多慮了。”包公道:“臣領旨。”國丈此時再不敢言,只在班中氣得二目圓睜,眾臣亦各議論紛紛,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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