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情濃意蜜、難分難捨之時,而且離開新津後,兩人也難有單獨廝守的機會,熊黛妮怎麼可能說把沈淮留下離開,回縣迎賓館參加聚餐?
只是她也不好意思當著沈淮的面打電話給會務組編瞎話請假,但不說一聲,又怕會務組找不到她人著急,萬一尋人的電話打到她家,這事怕是要給揭穿了,她就先跑到街上找了部公用電話,打到新津縣迎賓館,跟會務組的負責人言語了一聲,讓那邊先放個心。
她跟沈淮開房間的賓館,普通得很,不提倡洗衣、燙衣等服務,沈淮在河裡浸透的衣服、鞋子,即使在房間裡放到明天早上晾乾了,也會皺巴巴的難看——熊黛妮到街上替沈淮挑了一身衣服、一雙鞋子,又買了兩份快餐跟些飲料,就往回走。
熊黛妮說到底還是心虛,就怕遇到熟人或叫人認出她跟沈淮來,推門走進賓館的大堂,甚至想遮住臉不要引起別人的注意,也沒有看前臺那邊圍著的一群人裡,傍晚上帶落水小女孩子在河濱綠地玩耍的那個中年『婦』女赫然就在其中。
“就是她!”那個中年『婦』女跟前臺的服務員描述著什麼,轉回頭看到熊黛妮正往樓梯口走,尖叫著就衝過去一把揪住她的衣領子,像是舉起戰利品,跟前臺那邊還沒有來得及反應的人群炫耀,“就是她,就是她把婷婷撞下河;那個男的肯定也在這家賓館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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