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引起轟動,除了兩個老人親手殺子的行為無法理解之外,還在於司法實踐上的難題。兩個高齡老人,別說讓他們去坐監,就是羈押,都是一大麻煩。總不能將他們關在看守所,再請幾個保姆去照顧他們飲食起居。所以,他們自首後,公丨安丨部門並沒有羈押他們。相反,他們倒是主動申請羈押,甚至希望法院早點判他們死刑。
最終,法院認定殺人罪名成立,但由於年齡以及主動投案等原因,並未判處死刑,實刑還是監外執行。
此事過去了一年時間,不久前,這一家又鬧出一件事來,在一次掃黃行動中,縣公丨安丨局抓住一個**女,此人竟然是王文芳。這類案子,通常都是治安處罰,**女繳納幾千元後便可放人。而公丨安丨部門調查瞭解後發現,王文芳在學校食堂只有八百元工資,公公婆婆沒有一分錢收入,她一個人的工資,根本不足以養活這一家人,才不得不透過**的方式養家。
此案最終沒有處罰,將她釋放了。
又過了一個月,網上出現一篇文章,題目叫悲情的**女。
陳運達的官場自留地11
這個貼子,第一次揭示了很多鮮為人知的內幕,尤其是向外公佈了兩位老人諱幕如深的殺子原因。
原來,兩位老人一直沒有收入,曹東滿致殘後,雖然有一份工資收入,畢竟身體狀況不佳,加上兩個老人年老多病,每個月的醫療費用,就是一大筆開支。這個家庭,別說有點餘錢,就算是日常生活,也是拆東牆補西牆,常年靠借債維持。偏偏這一年,曹秋芸小升初,差五分未能上實驗中學分數線。王文芳數次找到當時的縣教育局長苗學宏陳情,希望考慮到自己是實驗中學職工以及丈夫的實際情況,對女兒的入學問題予以照顧。但是,苗學宏堅決不肯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在於,他給人批條子是要收費的,一分收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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