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顧清餘說:“監控拍到的,張智勇十一點三十離開,他離開後死者還在路口,隨後清潔工也去了,她去的時候並沒有看到死者,死者如果已經被張智勇殺了,屍體必然會被發現。”
既然是打掃衛生,那肯定會仔細的把公路掃一遍,不可能看不到嶽芳芳的屍體。
只能說明,嶽芳芳那時還沒死。
很簡潔明瞭的思緒,張智勇沒有撒謊,他也的確不是殺害嶽芳芳的兇手。
黎瑾也有些沒有頭緒,說:“那一對情侶呢?他們在案發現場停留的二十分鐘太過可疑,團伙作案?”
黎瑾說完下意識就否斷了自己的想法,也不對啊,清潔工看到他們兩個了,但是卻沒看到嶽芳芳,難道說他們之中有人說謊?
顧清餘說:“他們兩個說的不完全是真的,至少沒有打電話那麼簡單。”
逗留了二十分鐘,那二十分鐘都在打電話?哪個地方都可以打電話。
偏偏選擇一個沒有監控的路口嗎?
“那就這樣把他們放了?兇手不是還有可能作案嗎?”黎瑾皺眉。
邱仁義則是回答了他:“沒有證據是沒權利扣押他們的。”
江北延說:“沈娜說她看到了嶽芳芳跟張智勇在一起,據張智勇的說法是,他很快就離開了現場,這與監控也拍到的無異,那當時就只剩下這一對情侶,以及後來到來的清潔工了。”
如果是這一對情侶對嶽芳芳下手則是完全符合啊。
他繼續說:“清潔工說她看到了駕駛位的人,又沒說後座,如果一個在駕駛位,另外一個和嶽芳芳坐在後座呢?只是我不明白,明明他們不認識,嶽芳芳為什麼願意上他們的車,還願意吃或者喝他們遞過來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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