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可惜人類是人類。
於是,當大量的人湧到江邊的時候,人類必然的行為就發生了。
有的人,自己不辛辛苦苦地去撿拾金塊,當他人半個身子浸在冰寒徹骨的江水中的時候,他們在火堆旁喝酒取樂,磨著他們的刺刀,然後,當人家帶著金塊,抱著疲乏欲死的腳步,蹣跚地沿著江灘,回到簡陋的棲身所的時候,利刃揮動,結束了他人的性命,他們得到了他人的金塊。
也有的人,擁有更多的殺人利器。更多持有利器的人。衝進了一段江流,在利刃揮動之下,聲稱這段江是他的私產,任何人要在這裡撿抬金塊,必須聽從他的分配。
自然會有人不同意,可是不同意的人,唯一的結果,是他的冒著鮮血的屍體,順著急湍的江水翻騰出去,清澈的江面上。白色的水花上,濺起鮮紅的血水,等到血水越翻越多,自然而然,這段江流,就屬於私產了。
真正撿拾金塊的人,依然在豁出生命撿拾金塊,但是他們得到的,卻再不屬於他們自己所有。
更有的人。運用更強大的力量,搶奪己有人佔領了的地區。-切全是在弱肉強食的自然法規之下。自然進行,優勝劣敗。好象誰也未曾發出過什麼怨言,都認為天下事,就應該這樣。
於是,就產生了一種特殊的人,這種人,生在世上,唯一的行動,就是殺人。奉命殺人,殺人的後果如何,殺人的目的如何,他們一概不理,他們只知道,當需要他們殺人的時候,他們就只有兩個選擇,殺人或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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