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能看透孩子的生命,就能看到堙埋在陰影中的世界,看到正在組織中的星雲,方在醞釀的宇宙。
———羅曼·羅蘭
每當回到我的出生地,看望當年的幼兒園阿姨,她都哈哈大笑著歡迎我:“‘大官’回來啦?”
我天生是個孩子王,嘴甜眼尖,懂得看人下菜碟。
小朋友們圍坐著長條桌子吃飯,我永遠坐上座,威風凜凜虎視四方。在幼兒園的院子裡做遊戲,我永遠是“司令”,前呼後擁,妻妾成群!
上了小學,我憑添殊榮,得一綽號“愛女模範”,因為我不跟男孩兒玩。誰讓我有倆姐呢?她倆最大的樂趣就是聯手對付我,不許爬樹,不許翻牆,不許玩泥巴,不許打架……褲子上有土回家就捱罵。不過讓我打架我也不敢,就怕別的小孩跟我急了眼:“回家叫我哥去!”
班上成立了課餘學習小組,按街區劃分,我們組裡就我一個男生,很佔便宜。組長是個很漂亮的女孩兒,真漂亮,我到今天也忘不了。她娘是我們學校的老師,我當然不敢放肆。但每次去她家做功課,我都刻意打扮打扮。那時候沒有高領毛衣,只有脖套,我就戴脖套,顯得有風度。今天黑的明天白的,兩個來回換。
中學時代的我,開始講究“造型”,梳小分頭,抹頭油——這是我爸爸的品位,他理想中的兒子應是一個標緻的“小開”。此外我還有不少前衛的做派,第一個穿港衫,第一個穿喇叭褲,第一個穿榔頭鞋——就是後跟挺高,前臉挺鼓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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