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多沒有學問,所以看不起學問。他也沒有骨頭,所以也看不起骨頭——他重視,極其重視,醬肉。
他記得幾個零七八碎的,可信可不信的,小掌故。其中的一個是他最愛說道的,因為它與醬肉頗有關係。
他說呀:便宜坊裡切熟肉的木墩子是半棵大樹。為什麼要這麼高呢?在古時候,切肉的墩子本來很矮。後來呀,在旗的哥兒們往往喜愛伸手指指點點,挑肥揀瘦,並且有時候撿起肉絲或肉塊兒往嘴裡送。這樣,手指和飛快的刀碰到一起,就難免流點血什麼的,造成嚴重的糾紛,甚至於去打官司。所以,墩子一來二去就長了身量,高高在上,以免手指和快刀發生關係。
在他講說這個小掌故的時候,他並沒有提出自己的看法,到底應否把肉墩子加高,使手指與快刀隔離。
可是,由他所愛講的第二件小事情來推測,我們或者也可以找到點那弦外之音。
他說呀:許多許多旗籍哥兒們愛聞鼻菸。客人進了煙鋪,把煙壺兒遞出去,店夥必先把一小撮鼻菸倒在櫃檯上,以便客人一邊聞著,一邊等著往壺裡裝煙。這叫作規矩。是呀,在北京作買賣都得有規矩,不準野調無腔。在古時候,店中的夥計並不懂先“敬”煙,後裝煙這個規矩,叫客人沒事可作,等得不大耐煩。於是,旗人就想出了辦法:一見櫃檯上沒有個小小的墳頭兒,便把手掌找了夥計的臉去。這樣,一來二去,就創造了,並且鞏固下來,那條“敬”煙的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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