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自1885年實行內閣制以來,至2011年12月已產生了95屆政府和61位首相。這些政府和首相在不同時期、以不同的方式,影響甚至決定了日本社會發展的程序,勾勒了百餘年來日本政治風雲變幻的“點”與“線”。評述歷任首相,就是要闡明其思想、政策、行為方式、執政能力及其在歷史發展中發揮的作用。從某種意義上說,這一系列評述,構成了一部百餘年來的日本人物政治史。
政治家是在特定的歷史環境下展開其特有的思想和行為方式的,而其活動的歷史舞臺又始終是處在不斷的變化之中。因此,作為閱讀本書的指南,有必要概略地闡明百餘年來日本政治體制的變遷及其不同階段的特點。
1868年,倒幕派志士聯合皇室公卿發動政變,推翻德川幕府的封建統治,擁立天皇親政,建立了明治政府,史稱“明治維新”。1882年,伊藤博文受命赴歐洲考察憲法,回國後以德國憲法為藍本著手立憲準備。1885年改太政官制為內閣制,1889年頒佈帝國憲法,1890年召開首次帝國議會。至此,確立了戰前日本的政治統治體制天皇制。
《大日本帝國憲法》(俗稱“明治憲法”)規定:“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第1條),“天皇神聖不可侵犯”(第3條),“天皇總攬統治權”(第4條)。 這樣,日本形式上採用了二元君主立憲體制,實質內容卻與英國的君主立憲體制大相迥異。憲法賦予天皇的至高無上權力與封建帝王無別。近代形態的三權分立制度雖然建立起來了,但相互牽制的立法、行政、司法機構不是對國民負責,而是作為天皇的“協贊”、“輔弼機關”存在,分別對天皇負責的。內閣的權力有限,每個內閣成員分別對天皇負責而非對首相負責,首相只是個“領班”,因此若有一名內閣成員辭職,整個內閣必須推倒重來。立法機構國會由眾議院和貴族院兩院組成,眾議院議員透過國民選舉產生,顯示出一定的近代性,但貴族院是由皇族、華族和天皇敕命的議員組成,兩院的地位則以貴族院為上,兩院意見相左時以貴族院的決定為準。軍部是遊離於三權制衡之外的特殊存在,直接歸大元帥天皇統領,其“帷幄上奏”權力不容他人染指,當政府不能滿足軍備擴張的要求時,軍部常使出軍方大臣辭職或拒推軍方大臣入閣的殺手鐧迫使政府就範。此外,在天皇的周圍,還有元老、重臣、樞密院、宮內勢力等惟天皇之命是從的“股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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