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切地說,配合劉邦摧毀大秦帝國的,並非是趙高,而是秦始皇。
這話是什麼意思?
我們來看看《史記》中的一段記載:
秦王聞高彊力,通於獄法,舉以為中車府令。高既私事公子胡亥,喻之決獄。高有大罪,秦王令蒙毅法治之。毅不敢阿法,當高罪死,除其宦籍。帝以高之敦於事也,赦之,復其官爵。(《史記·蒙恬列傳第二十八》)
這裡說,秦王嬴政聽說趙高能力極強,精通獄法——所謂精通獄法,就是精熟法令條文,再無辜的人落到他的手中,他也有辦法讓你乖乖認罪。於是秦王嬴政提拔趙高為中車府令。從此以後,趙高就成為了秦王嬴政小兒子胡亥的家庭教師,專門教授胡亥刑獄理論知識。但不知怎麼搞的,趙高犯了大罪,雖然不知道到底是什麼罪,但秦王嬴政高度重視,令蒙毅以法令制裁。此案由秦王嬴政親自來抓,蒙毅豈敢怠慢?判決趙高死刑,除其宦籍。等判決書下來,秦王嬴政卻一筆勾銷,對趙高犯法之事,不予追究,官復原職。
這原來是秦王嬴政惡意設計的一個圈套!
由於秦國當時的法令隨意性,秦王嬴政的話就是法,所以官民觸犯刑律,完全是件無厘頭的事件,說你犯罪你就犯罪,連個說理的地兒都找不到。而秦始皇之所以故意親抓此案,目的就是為了讓蒙毅判趙高死刑,然後他再來個大赦,他做善良厚道的好人,讓蒙毅做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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