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宣告大約是最難駕馭的文體。
措辭激烈了被指怨男怨女飛短流長,曾經模範夫妻的水晶相框華麗麗碎了一地;輕描淡寫了被指薄情寡義,比如蔣介石那著名的“毛氏髮妻,早經仳離;姚陳二妾,本無契約”,透著再娶的另有周章,與過往的恩斷義絕。
究竟怎樣寫才算好聚好散又不傷情面呢?
不如參考崇文盛世唐代莫高窟壁畫上的範文:
“凡為夫婦之因,前世三生結緣,始配今生之夫婦。若結緣不合,比是冤家,故來相對。既以二心不同,難歸一意,快會及諸親,各還本道。願娘子相離之後,重梳嬋鬢,美掃蛾眉,巧呈窈窕之姿,選聘高官之主。解怨釋結,更莫相憎。一別兩寬,各生歡喜。”
文風從容大氣,給足祝福與情分,透出一派分手快樂的欣欣向榮和款款深情。
可是,孟小冬1933年在天津《大公報》頭版連刊三天的分手宣告卻是另外一番語調。
這篇名為《孟小冬緊要啟事》的文章稱:
“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冬當時年歲幼稚,世故不熟,一切皆聽介紹人主持。名定兼祧,盡人皆知。乃蘭芳含糊其事,於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冬自嘆身世苦惱,復遭打擊,遂毅然與蘭芳脫離家庭關係。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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