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把勃朗寧是監獄工廠裡那個衛兵軍官的配槍,耿朝忠在衝出工廠的第一時間就把槍拿在了手裡。
這是耿朝忠第一次殺人,殺的還是一個自己並不那麼想殺的人。
耿朝忠的心裡有一種恍然若失的感覺,但是卻沒有別人說的那種噁心嘔吐的不適感。
也許,這才是自己內心一直期待的生活!
“不錯!好槍法!不過比槍法更好的是,你終於學會了如何引誘別人一步步走向自己期望的方向!”
旁邊傳來了柳直荀輕輕的鼓掌聲。
沒錯,耿朝忠就是在逼著北川跳樓,因為一旦耿朝忠進入了哨所,北川就有充足的時間跳下樓逃跑,並且,如果北川躲在外面圍牆的牆根下,耿朝忠是無論如何都打不中北川的!
“但是,那個哨兵怎麼辦?”耿朝忠指指天上的方向。
“沒關係,我們剛才的廝打是在牆根下,並不一定被哨兵看在眼裡,即使他看到了,也只是一鱗半爪。他的視線更多的應該是在操場中央掀井蓋的那幾個人那裡。何況,只要你出去,就有機會幹掉他。”柳直荀淡定地說。
“這是在賭博!”耿朝忠說道。
“沒有,你可以看看我們剛才打鬥的地方,衛兵頂多只能看到我,卻不一定能看到你和北川。所以,別緊張。但是,北川的逃跑和中槍卻一定被他看在了眼裡,你把槍給我,這個帳我可以認下。”
柳直荀伸出了手掌。
“不,我不會把槍給你,我知道你打的什麼算盤。你會在這個鐵門開啟的一瞬間開槍自殺,然後把槍塞到我手裡。這點我早在水牢裡就想通了。”耿朝忠的臉上不起一絲波瀾,平靜地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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