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衡之的臉色很不好看。望著案上的兩樣首飾,十兩銀子,幾次想說一句:“拿走!
誰稀罕她這些東西。”但終於忍住了。
忍耐的原因,只有一個:不敢過分得罪昭君。若是退了回去,未免太不給面子。此時雖可使昭君有所畏懼,甚至還會將玉鐲割愛,可是她心裡一定記恨著!一旦承恩得寵,在枕邊告上一狀,那時只怕有人頭落地!
“長官!”傅婆婆勸說:“昭君倒不是小氣的人,實在——”“別說了!”史衡之揮一揮手,“我是看你的份上,不然我就要扔出去了!罷,罷,她不痛快,我就有讓她不痛快的時候,這十兩銀子,你拿去花吧!”
“效勞不周,不敢領長官的賞。”
不願領賞,就該告辭,卻又不走。史衡之不免奇怪,定睛看時,她臉上是有話想說的神氣,便即問道:“還有什麼事?”
“長官,那昭君為人很識大體,決不是藉故推託,請長官不要生她的氣。”
“咦!”史衡之越覺不解:“你為什麼拼命替她說話?”
傅婆婆停了一下,率直答說:“無非圖個將來,眼前多留點情面在那裡。”
史衡之覺得她這句話意味深長,沉默了一會答說:“我亦不致於毀了她的一生。不過,還是我剛才的那句話,不能讓她太痛快。”
史衡之的氣量狹窄,幾乎睚眥之怨必報。傅婆婆心知再勸不但無益,而且可能引起誤會,更為不妙,所以默默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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