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之二,汪精衛的一首詞。
動身的前夕,陳公博在他的新歡穆小姐的香閨中,為何炳賢餞行;陪客都是跟汪精衛接近,而態度與陳公博相同的朋友。這頓飯倒也並非只是尋常送往迎來的酬酢,有的有意見託何炳賢轉達;有的有信件託帶,所以席間的話題,不脫汪精衛夫婦,以及眼前圍繞在他們夫婦左右的人。”汪先生組府的班子,說汪家班倒不如說陳家班還來得貼切些,但就是陳家班亦不見得每一個人都同意汪夫人的做法。像她的弟媳婦——。”
此人所談的是陳璧君的弟婦,也就是陳春圃的妻子,本來家住澳門;由於不願跟陳春圃到上海,夫婦之間,大起勃谿,最後竟至要鬧離婚。
陳春圃與他的妻子,感情本來很好;兒女亦不願父母仳離,苦苦相勸。民族大義,兒女私情,未嘗不震撼陳春圃的心地;無奈有陳璧君在,不能不捨棄而隨姊夫;很美滿的一個家庭,就這樣破裂了。
但有位言先生卻多少替陳璧君辯護,他說,有革命歷史,歷居高位的畢竟是汪精衛,不是陳璧君,衡諸修齊治平的道理,汪精衛若連婦人干政的害處都不明白,根本就不夠資格作為一個政治家,也不會有今天的地位。事實上在家庭之中,汪精衛真的要發了脾氣,陳璧君亦總是退讓的。所以這一次”組府”,雖說出於陳璧君的主持,何嘗不是汪精衛內心所默許?真有愧他的”舅嫂”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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