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號如何辦案?
當虞亞德與張有全,洗完澡夢入華胥,高枕無憂時,林之江卻正在貝當路跟日本憲兵隊隊長小笠原大辦交涉,原因是提人沒有提到。
自小黃被逮到隊,一直沒有訊問;因為小笠原是川端的密友,他只是根據川端的一個電話,逮捕小黃。根本就不知道犯了什麼罪?當然,川端要求捕人時,有個簡單的理由,說小黃是”重慶分子”。但這個名詞的涵義,已遠非民國二十八九年那樣嚴重,所以小黃被捕以後,倒也並沒有吃什麼苦頭,只是單獨被囚禁在一間空屋中;要等川端提供了詳細的控訴狀,方始進行處理。
因此,當76號派人提出借小黃的要求時,小笠原無法作出許可與否的決定;他必須先跟川端取得聯絡。76號派去的人,感到情形與其常不同。立即打電話回去報告,由林之江親自來交涉。
“這個人,我是奉東京的命令逮捕的,所以是否能讓你們把他帶走,我必須向東京請示。覆電未到,最好請你明天再來。”
“不!”林之江的態度很固執,”我在這裡坐等。”
小笠原只得由他。所謂”奉東京的命令”云云,自然是假話;事實是他一直未找到川端,不能不作此託詞。
一直到晚上7點鐘,小笠原才能找到川端。聽說76號要求借提小黃的理由是,他是謀刺周佛海的主犯,川端立即想到,他的計劃已經被洩露了,76號借提小黃的主要原因是,要從此人身上追究主謀。川端頗有自知之明,憑一個統稅局顧問的身分,要明鬥周佛海是鬥不過的;一旦真相大白,以他陸軍中佐”後備役”的身分,將會被遣回東京,由參謀總長交付軍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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