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大唐李白》簡體版所寫的一篇序文
李白的確只是一個引子。他一生行事太多可疑非理之跡,所以正好牽引出許多歷史的問題。首先,我一直記得三十年前當兵時讀《太平廣記·卷二百一十·畫》,有一段記載,僅有的印象是:薛稷……文章學術名冠當時……會旅遊新安郡,遇李白,因留連……”這一景令我印象深刻,原因無他:我書學褚河南,薛稷亦書學褚河南;我對李白詩的來歷又一向好奇,沒想到這兩個人居然在新安郡碰過頭。
可是日後讀《李太白全集》,至卷三十六附錄,卻有編者王琦這樣的一段按語:“按薛稷本傳,稷坐竇懷貞事賜死,開元元年七月中事也,是時太白年甫十五,未出蜀中,安得與稷相遇於新安郡?蓋傳聞之誤也。”
事實上王琦也搞錯了,李白在薛稷死的時候只有十二歲,還夠不上十五。然而為什麼會說這兩人遇見了呢?複查《太平廣記·卷二百一十·畫》,原文如此:
薛稷,天后朝位至少保,文章學術名冠當時。學書師褚河南,時稱“買褚得薛不落節”。畫宗閻令(按:即閻立本)。秘書省有畫鶴,時號一絕。會旅遊新安郡,遇李白,因留連。書永安寺額,兼畫西方像一壁。筆力瀟灑,風姿逸發,曹、張之雅也。二妙之跡,李翰林題贊見在。又聞蜀郡多有畫諸佛、菩薩、青牛之像,並居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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