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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豬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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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意外發生後,吾每餐均以豬蹄為主食。至今三月有餘,若以四個豬蹄為一頭豬計,那麼在下迫害的豬公數量當不下百頭。其原因乃朋友的一處偏方,曰每日食豬蹄於疤痕之癒合有百益,因其中含有大量膠原質。如此吃法不到半月便感膩味,尋思著與其滿大街覓口味之標新,還不如親自烹製以立異。

第一步是豬蹄的選購。在香港任何一家惠康超市都能買到貼著新鮮標籤的豬肉,宣傳畫上有一頭可愛的豬小弟向你揮手致意。第一眼看到那小弟這般可愛到不忍心吃它了,不過轉念想來,如此招攬顧客食其同伴乃出賣朋友的不義之徒,要有個豬圈什麼的或許還是個賣國的大漢奸,不吃不足以平豬憤。我便打著“清豬圈,平豬憤”的名號掏錢了。豬蹄分為兩種——肥的是豬手,八塊港幣一斤;瘦的是豬腳,八塊港幣一隻。我一般會買豬腳,豬手太肥,擔心自己將來會有殘殺同伴之嫌。

接下來便是廚房裡的藝術了。一般買回來的豬腳都已經經過去毛的處理,但我還是會再把那些漏網之毛一一剔除。最早是用手拔,可那豬毛又細又滑,甚為辛苦。著急了就用牙啃,效果出奇的好,但親吻豬腳的機率太高,很快放棄。之後在朋友的建議下去sasa買了一把化妝用的鑷子,用起來相當順手,在這裡就不介紹牌子了,免得影響銷量。去毛以後的豬蹄要用冷水沖洗乾淨,再放入沸水煮約一分鐘,撈起備用。如此能去除豬肉中的血水以達到去腥的目的。曾經也在報紙上看到過外國人吃肉的習慣,他們屠宰牲口一般都是用電擊,為的是儲存血水不讓營養流失。可以理解他們吃著帶腥的肉換來的是自己身上濃濃的體味,由此也可以猜測他們體毛重於亞洲人的原因——不是因為他們吃帶毛的肉而是他們跟我一樣去毛的時候用牙啃,難免不慎吞入腹中。當然,這只是我在悶得慌的時候一廂情願的猜測和自嘲,為的是掩飾我在切薑片和蔥段時由於刀法不濟而造成的對手指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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