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夜
你知不知道月亮
偷偷地溜進你的房間
穿上白色有花飾的洋裝
穿著銀鞋的月亮
多麼地漂亮啊
下次
什麼時候還會再來。
命案後第二天,三月一號。
早晨的街道,郵差綠色的機車賓士過來。它在上田分局停下,送來一大疊信件。
“早安!”
“辛苦啦。”
留下白霧的郵差離開。數分鐘後,表情緊張的分局長,急忙走入鑑定室,接著偵查主任被請進去。五分鐘後,下達偵查關係人全體集合。
“我剛剛接到一張明信片。該明信片已交給鑑定員。收信人寫的是上田警察分局長。由於內容十分重要,我把它抄下來了。現在我抄在黑板上,等一會兒再聽取各位的意見。”分局長說罷抄寫下述文字:
木崎江津子不是兇犯。
兇犯是男性,
我路過親眼看到。
將踏扁的洋掛娃
讓死者握著的人也是該男性,
他戴眼鏡,穿滑雪衣。
警察,加油!
分局長寫完這幾行字時,室內頓時為異常氣氛籠罩了,興奮變成人們的竊語。木曾雙手交叉,視線戳入般地盯著黑板。
分局長右手拿著粉筆,默默地站著,環顧整個房間,以銳利目光衡量投書帶來的反應。
分局長對投書,可說已司空見慣。尤其命案發生,玩笑式的投書特別多,告密者也一樣。但是這一份投書,深具衝擊性內容。那是和所指的二項事實有關連。
屍體右手握著丘位元洋娃娃斃命。驗屍完畢,洋娃娃由鑑定員帶回,此事只有偵察人員知道。報上也無此報導,鄰家太太也沒有看到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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