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這把氣步槍的美妙之處在於可以把槍口放在車裡向外開槍,而不致震得周圍的人耳聾——槍口不用伸出去被眾人看見。
可以只打開鏡面車窗幾英寸,讓小小的皮下注射投射物帶著大劑量的亞噻撲羅瑪嗪飛出,扎進萊克特博士的背部或屁股上的肉裡。
這種次音速飛行體沒有砰砰聲,沒有彈道嘯聲,不會引人注意,只有槍口作為消音器的標識的一聲“叭”,只不過像折斷了一根綠色的樹枝。
按他們演習的情況,萊克特博士往下一例,穿白衣的皮耶羅和托馬索就“扶”他進貨車,並向旁觀的人保證送他進醫院。托馬索英語最好,因為他在神學院學過。但是有些字他要讀好也費勁。
梅森給幾個義大利人定下了最佳日期,做得很對。他們在佛羅倫薩儘管失敗了,但靠體力抓人仍最拿手,想活捉萊克特博士還只有他們最有希望。
為了執行任務,除了麻醉槍,梅森只准他們帶一支槍,就是駕駛員,副治安官約翰尼·莫格里的那支。莫格里是伊利諾伊州不當班的副治安官,長期受韋爾熱家豢養,從小在家說義大利語長大,是個無論他要殺的人怎麼說都可以答應,卻隨即就把他殺死的那種人。
卡洛跟皮耶羅和托馬索弟兄有魚網、豆袋槍、梅司催淚毒氣彈和幾樣綁架工具。夠多的了。
天一亮他們就上了崗位,停在距離史達琳家5個街區的阿靈頓商業街殘疾人停車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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