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樹叢的各個角落,
猴子追著黃鼠狼,
猴子覺得真是好玩,
噗哧!黃鼠狼逃跑了。”
託妮·普利斯考特知道得一清二楚為什麼她喜歡唱那首無聊的歌。她母親曾很嫌惡它。“別再唱那首愚蠢的歌。聽到沒有?怎麼說你的嗓子太差。”
“是,母親。”託妮便壓著嗓子一遍接一遍地唱它。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不過,一想起對母親的違抗至今仍讓她面露喜色。
託妮·普利斯考特恨透了在環球電腦影象公司工作;,她二十二歲,頑皮、活潑而大膽。她時而悶聲不響,時而火爆牌氣。她的臉是淘氣的心形,她的雙眼是調皮的棕色,她的體形迷人心竅。她出生於倫敦,所以說起話來一口悅耳的英國腔調。她體魄健壯,喜愛體育運動,尤其是冬季運動:滑雪、乘雪橇和滑冰。
在倫敦上大學時,託妮白天穿著保守,可是到了晚上,她就穿上迷你裙和迪斯科服裝,出沒在一些時髦的娛樂場所。她曾在坎登大街的“觸電舞廳”,在“薩布特雷尼亞”和“美洲豹酒吧”通宵達旦地跟倫敦西區緊隨時尚的年輕人廝混。她有一副美妙的嗓音,撩撥春心又性感迷人,在有些夜總會里,她會來到鋼琴前邊彈邊唱,顧客們會為她喝彩。那是她感到最有活力的時候,,
夜總會里問答的套路總是差不多:
“你知道你是個出色的歌手嗎,託妮?”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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