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拾掉兩個了,特蕾西。”歐內斯廷·利特柴普哈哈地笑著說。“聽到人們在街上說,你的律師朋友佩裡·波普不能開業了。他出了一次大事故。”
她們在皇家大街旁的一個小飲食店裡喝加奶咖啡,吃油煎餅。
歐內斯廷嘻嘻地笑著。“你真會動腦子,姑娘。不想跟我一道幹嗎?”
“謝謝,歐內斯廷。我的計劃還沒完成呢。”
歐內斯廷急切地問:“下面輪到誰啦?”
“勞倫斯。亨利·勞倫斯法官。”
亨利·勞倫斯最初只是路易斯安那州小小里斯維爾鎮的律師。他是個平庸的律師,但他具有兩個十分重要的條件:外貌既生得英俊,在是非標準上也願意通融。他信奉一個哲學:法律是柔軟的柳枝,隨時可以將它拗彎來適應僱主的需要。有了這樣的信條,難怪搬到新奧爾良不久他就因為代理某一類人的案子而紅了起來。他起初受理輕罪及交通事故案件,後來連重罪和死罪案也接。等到與那些江湖風雲人物搭上關係之時,他已經十分擅長賄賂陪審員、瓦解證人、收買任何對案子有用的人。簡而言之,他正是安託尼·巫薩地需要的人。他們倆遲早會在人生的道路上相遇。這是黑社會中的天賜良緣——勞倫斯成了巫薩地幫的代理律師。等到時機成熟,巫薩地又使他升任了法官。
“我真不知道你能用什麼辦法對付那個法官,”歐內斯廷說,“他有錢又有勢,誰也不敢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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