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機準時到達,我和白莎在機門等候。
海莫萊是第二個走出來的。他一面走,一面和一位很瀟灑的男人談話。那男人蓄著整齊灰白的短髭。看來是個銀行家,但太像了一點。
海莫萊神采飛揚,好像旅途十分愉快。看到我們,他主動走向我們,人沒有到,手已經遠遠伸了出來,嘴角掛著他獨特的笑容。
他跟白莎寒暄是短暫的,但大部分的注意力是對我。
“賴,我實在高興見到你!我真希望你能來機場接我,你真好。賴,我要你見見……哦,對不起,我把禮貌都忘了。柯太太,容我介紹新奧爾良警方的卞警官。而這位是賴唐諾,卞警官。”
我們彼此握手。
海莫萊顯然很欣賞自己能控制大局。他說:“卞警官是一位彈道專家。他是新奧爾良最出色的犯罪鑑別人員。他把槍帶來了,賴。我告訴他,發現這把槍的時候,你和我在一起,我們辯論過該不該立即交給警方,或是等你在洛杉磯調查郜豪得兇殺案之後再說。”
海先生有意地向我看一眼,好像給我一個概念,他的開場白是一個必須遵循的方向,要我不要反對。
我向卞警官點點頭說:“我和這裡總局的郎警官已經聯絡過。”
“你沒有告訴他槍的事吧?”海莫萊問。
我裝出很吃驚的樣子:“槍,為什麼?沒有呀!我瞭解你要我來這裡只是調查兇殺案。要是兇案是0.38口徑子彈,要是兇槍從未找到,我就通知你,由你來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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