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故事,恐怕已經被傳述了千百遍。它被各大媒體大肆報導,變成報紙社論的主題、婦女雜誌議論的焦點,老掉牙的教訓和啟示,也被家庭專欄賺人熱淚的人道主義者拿來大作文章。
貝蒂·狄賓——她的本名並非貝蒂·狄賓,她跟她所殺的這名男人完全沒有親屬關係——她在布里斯托的霍夫爾監獄裡服毒自殺前一個星期,親口揭露了這個故事。這就是為什麼菲爾博士迄今仍堅持,這並非他成功破獲的案子。
“整個事件有個關鍵性的事實,”他會這麼說,“這女孩並非狄賓親生女兒。她於他在美國居住期間,曾當了他兩年的女傭。這就是解釋。我從開始就猜到了。光憑手上的證據,很容易就可以斷定她是兇手;罪證在偵查初期就很明顯。唯一讓我困惑的,是她的殺人動機。
“現在我們已經得到答案,這表示她和狄賓一樣,都在蓄意隱瞞自己的身分。你們瞧,她就是那名讓狄賓魂縈夢牽的女人。狄賓當時越來越厭倦在美國欺詐騙錢的生活,決定洗手不幹,到英國隱姓埋名(在這個節骨眼上,我不再做其他描述),他要她一塊遠走高飛。她,順便提一下,據史賓利對她的描述是“行止如出身公園大道的上流社會名媛”。
“我認為我們該逐字逐句來讀她的供詞。她聲稱,他原本打算在改名換姓以新身分示人之後,在眾人面前稱她是他的妻子,但是那個機會產生了波折。她說,因為狄賓亟欲成為一個有頭有臉紳士的心意勝過此事。他當時談成協議買下出版社的股權,對家務的安排沒有交代,結果在倫敦旅館不期然被柏克遇見他正跟那名女孩在一起。(你是否還記得她告訴我們諸如此類的故事,當時她假裝成是他的女兒?)狄賓拙劣地扮演著他的角色,倉皇間發現這名年輕貌美的女孩沒有戴婚戒,想像一下,這對他的身分地位會有多大傷害;這是決定性的一刻。所以他脫口介紹她是他女兒,從此以後不得不繼續圓謊。如此一來,雖是遏止了流言蜚語,卻迫使女孩必須滯留在海外。要是她跟他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他可能會忘掉自己的身分,變回一個熱情的戀人,旁人——尤其是僕人們——一定會發覺有異,變成“父親”與“女兒”之間不倫之戀的醜聞。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