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凱茨踏上警察局臺階的時候正是8點。這時,上9點早班的人都還沒到。
走廊裡靜靜的,只有凱茨的腳步聲在空氣中迴盪。工作間裡黑乎乎的,她擰開燈,走進機房,起動了“福爾摩斯”系統。沒有關於格里格斯的訊息,關於喬治·伯恩利在哪個飯館吃過飯,電腦也是無可奉告。不過其中倒有關於伯恩利在健身俱樂部的情況和運通公司給他支付薪水的記錄。
根據輸入的資訊,電腦推測作案人為男性,年齡約在25至45歲之間,是同性戀。根據前天拉爾夫夫人提供的資訊,“福爾摩斯”還推測,作案人長一頭淺黃的頭髮,身穿淺色外套。凱茨把這些推測結論打印出來,揣在兜裡。雖然紙條在口袋裡並不佔地方,但直覺告訴她,它分量不輕。
九點鐘,門開了,電話鈴聲也響了起來,凱茨回頭看見格里夫斯正用托盤託著幾杯咖啡倒著往屋裡走。咖啡潑出來,濺到托盤上,看見凱茨,他轉過身來,指著咖啡問:“來一杯嗎?”
“早晨好,吉姆。”
“你好像對這個案子特別感興趣,弗拉德?”
她拿了一杯咖啡,說自己是因為無聊,所以才這麼一大早就跑到這兒來了。
“來得正好,吉姆,我想看看從格林和伯恩利家裡取證來的那些收據。”
格里夫斯開啟抽屜取出兩個資料夾:“是這個嗎?”
“沒錯兒。”她自言自語道,“三張帶灰邊的2X3英寸大小,是伯恩利的;一張帶灰邊的,兩張白的……這也是伯恩利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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