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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五章 家鄉的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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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腳踏著家鄉的原野,

他的名字是——法爾?達爾第。

就在這同一個星期四的清晨,法爾?達爾第(他今年是四十歲了)從自己在南撒州高原北部租下的大宅子裡走出來,而他的心情正有點象上面兩句詩裡的那種心情。他的目的地是紐馬開;自從一八九九年秋天,他從牛津溜了出來去看劍橋州的讓點賽之後,這地方他到今天還沒有光顧過。他在門口停下來,跟妻子親一個吻,同時把一小瓶波得酒塞進口袋。

“不要過分走累了,法爾,而且不要賭得太多。”

有她的胸口抵著自己胸口,眼睛望著自己的眼睛,法爾對自己殘廢的腿和錢袋都放心了。他應當有點節制;好麗的話永遠是對的——她有一種天生的幹才。她的腦子總是那樣快,總是那樣機靈地及早看出他的心情;自從波爾戰爭時在南非那邊成全了他們的浪漫婚姻之後,這二十年來他竟而對自己這位年輕的表妹極端忠實,不但忠實,而且一點不覺得是犧牲,一點不感到厭倦,這在他自己看來也許不算什麼,可是在別人眼中那簡直是奇事,——他究竟有一半達爾第的血液啊!她總是那樣的敏捷,總是比他機靈,善體人意。由於兩人是表親結婚,他決定,或者毋寧說好麗決定,不生孩子;雖則臉色黃一點,她卻保持了美觀和苗條身材,以及頭髮的濃郁顏色。法爾特別佩服她在照顧自己的生活外,還能夠騎術一年年嫻熟,並能有她自己的生活。她始終不放棄練琴,而且看書看得很多——小說、詩歌,什麼都看。他們在哥羅尼角那邊辦農場時,她把農場上所有的黑人婦孺照顧得都非常之好。說實在話,她真是聰明;然而一點不託大,一點不自命不凡。法爾為人雖不怎樣謙虛,卻逐漸承認她比自己強,而且並不妒忌——這真是對好麗的最大恭維。人們說不定會注意到,他看好麗時,好麗從沒有不覺察,而好麗看他時,他卻有時候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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