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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正常的離婚方式那麼勢必要放棄一個孩子,留下一個孩子。也就是說夫妻倆個人各自撫養一個孩子,這大概是法官或者律師們都建議凌霄做的事情,夫妻雙方皆大歡喜。
但凌霄不打算這麼做,因為從原主的記憶中看出來章嘯天越來越忙,一年到頭基本上都是長期在外。近一年來兩個孩子見到自己親爸的機會很少,一年也就是十多天見到的時光,大家還要吃飯睡覺,這麼一計算的話,就知道根本就沒有多長時間的相處。
那麼凌霄盤算了一下,要是把一個孩子交給他,就等於把孩子交給專職保姆,EMMMMM,說句不客氣的話,她不怎麼太信任保姆。
這年頭的家政公司在用人時根本就沒有調查過對方的情況,保姆偷了東西后被僱主發現直接解除僱傭關係,過後那個保姆再一次被家政公司介紹去了另一家,該位保姆死性不改偷竊僱主家的東西,後來為了預防被僱主發現,就乾脆放了一把火,導致女主人和孩子們全都被燒死的例子。
還有一位保姆是專門僱來照顧老人的,結果照顧沒有滿一個月,老人就一命嗚呼,後來家裡人感覺不怎麼對勁,就想起來家裡暗中裝了攝像頭,看了一下影片才發現是這位保姆弄死老人,直接報警,跟著往下查,才發現這位保姆之前照顧的老人也有好幾個在保姆開始照顧的一個月之內死亡,偏偏這個保姆據說還是那種好保姆。細思恐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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