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當戰爭到了最緊要的關頭,林肯需要更多的綠幣去贏得戰爭,他為了獲得第三次綠幣發行的授權,不得不向國會的銀行家勢力低頭,做出了一個重要的妥協,簽署了1863年《國家銀行法》。該法案授權政府批准國家銀行(National Bank)發行統一標準的銀行券(除了發行銀行名稱不同),這些銀行實際上將發行美國的國家貨幣。至關重要的一點就是這些銀行以美國政府債券(Government Bond)作為發行銀行券的準備金(Reserve),實際上將美國的貨幣發行和政府債務死鎖在一起,政府將永遠不可能還清債務。
美國著名經濟學家約翰.肯尼斯.加布雷斯(John Kenneth Galbraith)就曾一針見血地指出:“在內戰結束以後的許多年裡,聯邦政府財政每年都獲得了大量盈餘。但是,它卻無法還清它的債務,清償發行出的政府債券,因為這樣做意味著沒有債券去做國家貨幣的抵押。還清債務就等於摧毀了貨幣流通。”
國際銀行家把英格蘭銀行模式複製到美國的陰謀終於得逞了。從此償還美國政府永久的和永遠增加的債務利息,就像一根絞索牢牢地套在美國人民的脖子上,越掙扎越緊。到2006年,美國聯邦政府共欠下8萬6千億美元的天文數字的債務,平均每一個四口之家,要攤上11萬2千美元的國債,而且國債總額正以每秒2萬美元的速度增長!美國聯邦政府對國債利息的開支僅次於健康醫療和國防,2006年將達到4000億美元之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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