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在早上八點半鐘走過北京的西單北大街,這個時間商店都沒有開門,所以人行道上空空蕩蕩,只有滿街飛揚的冰棒紙和賣唱的盲人。他們用半導體錄音機伴奏,唱著民歌。我到過歐美很多地方,常見到各種殘疾人乞討或賣唱,都不覺得難過,就是看不得盲人賣唱。這是因為盲人是最值得同情的殘疾人,讓他們乞討是社會的羞恥。再說,我在北京見到的這些盲人身上都很髒,歌唱得也過於悲慘。凡是他們唱過的歌,我都再也不想聽到。當時滿街都是這樣的盲人,就我一個明眼人,我覺得這種景象有點過分。我見過各種各樣的賣唱者,就屬那天早上看到的最讓人傷心。我想,最好有個盲人之家,把他們照顧起來,經常洗洗澡,換換衣服,再有輛麵包車,接送他們到各處賣唱,免得都擠在西單北大街——但是最好別賣唱。很多盲人有音樂天賦,可以好好學一學,做職業藝術家。美國就有不少盲人音樂家,其中有幾個還很有名。
本文的宗旨不是談如何關懷盲人,而是談論賣唱——當然,這裡說的賣唱是廣義的,演奏樂器也在內。我見過各種賣唱者,其中最怪異的一個是在倫敦塔邊上看到的。這傢伙有五十歲左右,體壯如牛,頭戴一頂獵帽,上面插了五彩的鴕鳥毛,這樣他的頭就有點像兒童玩的羽毛球;身上穿了一件麂皮茄克,滿是汙漬,但比西單的那些盲人乾淨——那些人身上沒有汙漬,整個人油亮油亮的——手裡彈著電吉他,嘴上用鐵架子支了一隻口琴,腳踩著一面踏板鼓,膝蓋拴有兩面鈸,靴子跟上、兩肘拴滿了鈴,其他地方可能也藏有一些零碎,因為從聲音來聽,不止我說到的這些。他在演奏時,往好聽裡說,是整整一支軍樂隊,往難聽裡說,是一個修理黑白鐵的工場。演奏著一些俗不可耐的樂曲。初看時不討厭,看過一分鐘,就得丟下點零錢溜走,否則就會頭暈,因為他太吵人。我不喜歡他,因為他是個譁眾取寵的傢伙。他的演奏沒有藝術,就是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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